招标公告-观澜街道大水田住宅区西区城中村综合整治工程监理
招标公告-观澜街道大水田住宅区西区城中村综合整治工程监理
工程名称 | 观澜街道大水田住宅区西区城中村综合整治工程监理 | ||||
建设单位 | 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办事处 | ||||
招标方式 | ■邀请招标□公开招标□突发性小型工程 | ||||
经办人 | 窦工 | 办公电话 | |||
移动电话 | 工程类型 | 监理 | |||
工程地址 | 深圳市龙华区 | ||||
计划投资(万元) | 1112.591947 | 本次发包合同(万元) | 34.442317(暂定价) | ||
本次招标内容 | 观澜街道大水田住宅区西区城中村综合整治工程监理,施工图纸及工程审定预算书涵盖的所有内容。 | ||||
计划开工日期 | 2019年10 月1 日 | 计划竣工日期 | 2019年12 月 29 日 | ||
开始发布时间 | 2019年9月25日09时00分 | 结束发布时间 | 2019年9月30日18时00分 | ||
拟采用评标定标方法 | 抽签定标法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预审 | ||
开标时间 | 详见招标文件 | 开标地点 | 观澜街道办事处综合楼6楼609招标室(观光路与桂花路交汇处观澜公共阅读中心楼上) | ||
拟派项目经理最低资格等级 | 项目总监为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 | ||||
投标人应具备资质条件 | (1)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资质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和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2)今年以来,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将不被接受。(3)因违反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而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红色警示的企业,在红色警示期间,不接受参与本次招标工程的投标。 (4)根据法院的《司法建议函》,列入名单的施工企业不得承接政府投资工程。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邀请单位:深圳市城建监理有限公司、安徽省新同济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深圳市施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深圳市长城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深圳科宇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 ||||
报名提交资料 |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项目负责人注册执业资格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人证明书、法人委托书。 | ||||
报名地点 | 深圳龙华区民治街道民宝路淘景商务大厦11层 | 联系方式 | |||
其他要求 | 建设方有权对本方所投入的资金进行监管,投标单位应接受建设方的资金监管。投标方如不接受此条款则放弃投标即可。若中标方不能接受合同或协议中此条款约定,拒绝签字则作弃标处理,招标人可另行招标。中标人因弃标而对招标人造成工期拖延及其他损失一概由弃标人承担。招标人并可据此作不良记录报区建设局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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