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城光伏发电领跑者奖励激励基地(2019年)5号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白城光伏发电领跑者奖励激励基地(2019年)5号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YZB[2019]-72)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白城市,通榆县
一、招标条件
本白城光伏发电领跑者奖励激励基地(2019年)5号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中节能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1)项目概况:本期建设规模为100MW,升压后以5回35kV接入220kV变电站(最终以电力公司接入系统审查意见为准)。
(2)建设地点:吉林省白城市通榆县向海乡梧赫村西侧区块。
(3)建设规模:100MW。
(4)计划工期:300天(从监理下达开工令之日起至竣工验收通过之日止)。
(5)计划并网日期:2020年6月20日前全装机容量并网。
(6)招标范围:工程由组件支架基础施工和组件安装作为工程起点至5回35kV集电线路接入220升压站35kV开关柜进线侧止(不含综合楼、220升压站、临建、厂区围栏建设;不含组件采购,但包含甲供组件的卸货、存储和照管、转运、安装等),实现所有设备带电安全稳定运行120小时并完成全部消缺工作为终点(含全装机容量并网验收、专项验收和各种证照手续办理及调度、通信协议办理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白城光伏发电领跑者奖励激励基地(2019年)5号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白城光伏发电领跑者奖励激励基地(2019年)5号项目EPC工程总承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电力行业甲级或新能源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注册资本金在10000万元及以上。
(2)施工资质: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注册资本金在10000万元及以上。
2、财务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财力,近两年内每年均不得亏损。
(2)近两年是指2017年度、2018年度。
3、业绩要求:
(1)施工业绩要求:具备3年内(2016年至今)10个独立光伏电站的施工业绩,或3年内累计容量400MW的光伏电站施工业绩,无重大质量事故和生产安全事故。
(2)设计业绩要求:具备3年内(2016年至今)30个地面并网发电的光伏电站的施工图阶段设计业绩,或3年内(2016年至今)累计容量1000MW及以上的光伏电站施工图阶段设计业绩,或3年内(2016年至今)承担过累计容量300MW及以上的光伏电站EPC业绩,无重大质量事故和生产安全事故。
(3)施工和设计业绩均为已完工项目业绩,必须提供与合同相应的竣工验收报告。
4、信誉要求:投标人需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应当具备工程设计类或者工程施工类注册执业资格(提供注册页及近三个月社会保障缴纳记录),必须具有太阳能电站相关业绩(附合同复印件),所管理项目无重大质量事故和生产安全事故。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必须具有工程设计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提供注册页及近三个月社会保障缴纳记录),必须具有太阳能电站设计业绩(附合同复印件)。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必须具有一级施工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提供注册页及近三个月社会保障缴纳记录),必须具有太阳能电站施工业绩(附合同复印件),所管理项目无重大质量事故和生产安全事故。
8、机械设备要求:满足项目规模的要求。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现场施工时要保证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持证上岗。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投标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作为要件之一,联合体协议中要载明联合体投标代表的牵头人,并声明联合体各方的权力和义务、相关工作范围,本项目招标人只针对代表主体投标的牵头人办理一切相关业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成员不得超出两个;同时达到招标公告“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的各项要求。
(3)联合体各方均需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投标时,须提交投标人和联合体成员的在投标截止日前 90个日历天内的投标人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或信用等级),未被国家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
(4)联合体各方均必须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和有效的质量认证证书。
3.3所有参与联合体投标的成员只能在本项目投标中参与一次,不得以任何形式重复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分别组成不同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获取招标文件的联合体信息应与投标时的信息保持一致。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9年9月24日 12 时 00 分到2019年9月29日 12 时 00 分
获取方式:
1.投标人现场获取招标文件相关要求:
(1)投标人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授权委托书须有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天水南路168号(兰州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11楼招标代理公司1102办公室)。
2.投标人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相关要求:
(1)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正面和反面)扫描为一个PDF格式的文档,将扫描件发送至邮箱lyzb485@163.com,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将手机号及固定电话在电子邮件中注明,否则,招标代理机构无法联系到投标人委托代理人时,其责任由投标人承担。资料审核通过后,由招标代理机构通过电子邮件将电子版招标文件发送给投标人,如投标人需要纸质版招标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通过邮寄方式发出(邮寄费由投标人承担)。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要求见获取方式“1.投标人现场获取招标文件相关要求”。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投标人基本账户交纳,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10月14日13时00分
递交方式:北京市(具体地点另行通知)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9年10月14日13时00分
开标地点:北京市(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七、其他
7.1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
(1)工程设计、施工和设备选型应满足当地环保、安监、消防、城建规划、供电、水保及防洪等要求;满足电力公司、质量监督站、安全、环保等验收要求,即便在招标范围内没有载明,但实际证明是确保项目发电运行、确保通过各方验收所必须的,则需纳入设计、采购、安装及提供服务范围并最终由业主方确定。
(2)按招标方要求制作施工期、运行期升压站及场区内所需的宣传标语,安全标志及设备标识、标牌。所有设备(不含组件)及材料的进场抽样送检(第三方实验室),全场接地网的接地电阻测试(第三方,如:市级电网公司、气象局)等其他相关的测试,并提交测试报告。所有测试费用总承包方均应在投标时考虑在内,不管总包方在投标时是否单列该项费用,业主都认为报价总费用中已包含此项费用。
(3)业主有权要求对逆变器、箱式变压器、汇流箱等主要设备在出厂前进行监造。
7.2特别提示
(1)本项目付款方式:电汇、银行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
(2)逆变器、支架、变压器等主要设备(包括二次系统)业主有权签订三方协议(不限于技术类协议)。
(3)参与投标的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要按照当地电力基本工程和国家对普通光伏电站验收的相关要求,如为省外企业,则自行办理施工许可证及省外企业在省内施工、设计备案等电站验收所需要的各项手续。
(4)设备及主材等固定资产类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建安工程费开具9%增值税专用发票,设计费、服务费按照行业税率开具6%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发票以承包方提供的设备材料清单为依据。
7.3
7.4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招标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购买招标文件和参加投标。
7.5递交方式的补充内容:投标人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的同时须一并递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投标人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6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的补充内容:
联系人:陈婷、卫彩霞
电 话:****-*******、186*****388(陈婷)、136*****419(卫彩霞)
7.7成功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节能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42号节能大厦7层
联系人:祁默凯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蓝野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天水南路168号(兰州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11楼)
联系人:陈婷
电 话:****-*******
电子邮件:lyzb485@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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