蕲春县公安局刑事技术新技术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蕲春县公安局刑事技术新技术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依据蕲春县财政局政府采购蕲采计【2019】472号计划要求,受蕲春县公安局的委托,湖北嘉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就蕲春县公安局刑事技术新技术设备采购组织国内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蕲春县公安局刑事技术新技术设备采购
二、项目编号:*******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内容及采购预算(最高限价):
包号 | 货物名称 | 采购预算 (最高限价) |
A | 声纹实验室及声纹采集终端 | 100万元 |
B | 虹膜采集终端 | 50万元 |
C | 电子物证采集器材(介质数据采集、手机数据采集) | 40万元 |
详细参数及要求见本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人可投三个包段。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
7、工商营业执照合格有效,是制造商或代理商。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报名方式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7.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19年9月25日至 2019年9月30日17时00分前在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jy.qcztb.cn)下载招标文件。(先在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政府采购供应商),用注册时产生的企业编号和密码,直接在网站首页企业登录处进入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7.2.本项目不采用邮寄的方式发售招标文件。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起止时间:2019年10月15日上午8:00-9:00时止。
九、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交易大厅(蕲春县漕河四路教育局隔壁,老汽运公司院内)。
十、开标开始时间:2019年10月15日上午9:00时。
十一、开标地点: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交易大厅(蕲春县漕河四路教育局隔壁,老汽运公司院内)。
十二、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及其它信息均在湖北政府采购网、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发布。
十三、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十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蕲春县公安局
联系人:龚先生 电话:189*****139
代理机构:湖北嘉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叶小姐电话:186*****053
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9月24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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