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大学长宁校区网络改造建设招标公告
政法大学长宁校区网络改造建设招标公告
招标邀请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华东政法大学对下列项目发布如下招标公告,诚邀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 项目名称:华东政法大学长宁校区网络改造建设项目
2. 项目内容:网络布线、网络系统集成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要求为国内独立的事业法人或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的独立企业法人;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2投标人必须在上海注册或在上海有注册的服务机构,在上海的机构有稳定的不少于5名技术服务人员的服务队伍,其中包括至少CCIE 1人;提供在上海注册或在上海有注册的服务机构的有关注册、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提供技术人员的认证证书等技术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并提供以上人员在本公司任职的外部证明材料(如加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印章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或单位代缴个人所得税税单等)复印件;
3.3投标人2006年以来3个分别具有同类型项目(单个集成合同金额不少于50万元)经验,其中校级或以上系统集成项目至少二个,以合同要点(包括签约时间、项目名称、金额和设备清单、双方盖章)和验收报告(包括项目名称、验收时间、验收结论和用户盖章)复印件为准;
3.4投标人需具有国家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提供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
4.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4.1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5月27日下午3点整
4.2投标地点:上海市松江大学园区龙源路555号明珠楼A306室
联系人:后国琴 电话:********
4.3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5.勘察现场
5.1勘察现场统一接待时间:2011年5月20日早上9点
地点:华东政法大学长宁校区万航渡路1575号
联系人:张明震 联系电话:********
过期将不予以接待。
5.2投标人对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须投标人自己负
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勘察现场所发生的
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5.3邀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施工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邀标人现有的
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邀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
论概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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