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辽法院电子卷宗、电子送达外包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双辽法院电子卷宗、电子送达外包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CEITCL-JL-CZFW-190934
1.采购条件
本项目为双辽法院电子卷宗、电子送达外包服务项目,已由双辽市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以采购任务通知书项目采购X【********】-0085号文件批准实施,采购人为双辽市人民法院,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双辽法院电子卷宗、电子送达外包服务项目;
2.2服务地点:双辽市人民法院;
2.3采购预算:552779元;
2.4服务期限:合同订立后10日内入场开始实施服务,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日起12个月,完成后质保期限为1年;
2.5采购范围:电子卷宗、电子送达外包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2.6服务标准:具体要求按《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DA/T31—2005)、《档案著录规则》(DA/T18—1999)、《归档文件整理规则(DA/T22-2000)、《电子卷宗阅卷目录规范》(FYB/T52021—2018)进行。
3.合格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3.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供应商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营业执照,具备提供本次采购所需服务的能力。
3.3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投标活动;
3.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关于供应商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网上查询截图)。
3.5投标人应登录“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时要将查询网页、内容进行截图或拍照,提供的截图或拍照内容要完整清晰并加盖单位公章;(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3.6本项目不允许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采购文件获取及报名
4.1凡有意参加供应商者,请于2019年9月25日至2019年9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下午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下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持、被授权人身份证、财务审计报告(2016-2018年度,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一年内(2019年1月-2019年8月)任意连续六个月缴费证明),到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购买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票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9年10月 15日9时30分,地点为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6.1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节约能源、保护环境。
6.2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采购人:双辽市人民法院
地址:吉林省双辽市
联系人:赵主任
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经开区深圳街与浦东路交汇虹湾国际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89*****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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