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大兴区龙河路改造(设备)招标公告
大兴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大兴区龙河路改造(设备)招标公告
北京捷迅通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北京市大兴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大兴区龙河路改造项目(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大兴区龙河路改造项目(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2019-534-C-ZB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杰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大兴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兴华大街3段15号
联系方式:宋工,***-********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捷迅通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韩杰,***-********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大兴区金华寺东路2号西配房103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北京市大兴区龙河路北起清源路,南至黄村东大街,全长约1100米。龙河路改造项目是一个覆盖整条龙河路的大型综合管控监测系统,业务范围涵盖市政、交通、公安、环保等部门,功能实现包括:车辆违法抓拍、行人闯红灯抓拍、智慧停车及诱导、智能照明、信息发布系统、应急广播等。本项目采购货物包括交通管理系统、行人交通警示系统、信号控制、违停+门前三包、治安球替换、智慧停车、智慧灯杆、网络系统设备,共八部分的软件和硬件(详见招标文件)。供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历天内完成全部货物供货;施工现场达到设备安装条件后3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设备安装调试、各系统接入调试等工作,全部设备和系统达到正常运行状态。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2270.368715万元。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2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齐全;2.3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节能、安全和环保标准;如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的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则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必须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2.4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项目的投标;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270.368715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9月25日 09:30至2019年09月30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大兴区金华寺东路2号西配房103室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3.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3.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注:以上资料须提供复印件1套加盖单位公章备案,其中授权委托书原件备案。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0月18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9年10月18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大兴区金华寺东路2号西配房105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本公告期限:即日起5个工作日
本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公告:
北京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beijing.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主席令第6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658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关于中国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2011】124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等相关条例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标签: 大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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