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寿寺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机构招标公告

万寿寺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机构招标公告

长春市万寿寺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机构选择项目
(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
地区: 长春地区 专业: 土建施工
一、招标条件

长春市万寿寺建设工程已由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和招标人为长春市万寿寺,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机构选择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市万寿寺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机构选择项目

2.2项目概况:长春市万寿寺建设工程建筑面积为2.96万平方米,总投资约为1.2亿元。本工程位于长春高新区文化旅游园区内,园区以佛教文化为主题, 以生态效应为核心, 以旅游需求为导向,以长春万寿寺、长春观世音、长春佑国塔为园区重要景观节点。建设具有东北特色、文化底蕴较浓、商业运作较为先进的文化旅游园区,为广大群众提供一个集“礼佛行愿、休闲游园、商务餐饮”等多功能于一体的旅游度假区。

2.3招标范围:建设工程施工图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的安全性;勘察设计企业和注册执业人员以及相关人员是否按规定在建设工程施工图上加盖相应的图章和签字;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等必须审查的内容。

2.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5工程建设地点为: 本项目位于长春高新区的核心地带,即长东北城市生态湿地公园最北段的宗教文化区;北临中小学及工业发展区;西靠规划中的森林公园;东接长春工业大学等高等教育区及东北亚国际商品城;南依城市生态湿地公园,东南侧为商业中心和规划中的快速轨道交通站点。

2.6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计划工期:2011年6月5日至2011年 6月11日。

2.7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服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验收标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及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文件《关于加强施工图审查管理规范审查行为的通知》(长城乡发[2008]61号)。

三、对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认定书(二类审查机构)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须具有同类或类似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的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能力。

3.2拟派的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人员须满足如下条件:

(1)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负责人应当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 10 年以上所需专业勘察、设计工作经历;主持过不少于 5 项二级以上建筑工程或者中型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或者乙级以上工程勘察项目相应专业的勘察设计;已实行执业注册制度的专业,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负责人应当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者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未实行执业注册制度的,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负责人应当有工程师以上职称。

(2)从事房屋建筑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的,各专业审查人员不少于 2 人;从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的,所需专业的审查人员不少于 4 人,其他必须配套的专业审查人员各不少于 2 人;专门从事勘察文件审查的,勘察专业审查人员不少于 4 人。

(3)投标人拟派的高级工程师或研究员、各专业施工图审查人员不得同时在其它工程兼职。

(4)审查人员原则上不得超过 65 岁, 60 岁以上审查人员不超过该专业审查人员规定数的 1/2 。

3.3外省施工图审查企业须先到吉林省建设厅办理有关入吉备案手续,本省长春市以外地区施工图审查企业须到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区办理有关入境手续,然后方可参加投标。

四、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5月10日至2011年5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恒一项目管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持下列资料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资格后审)。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3)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原件2套);

(4)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5)高级工程师或研究员注册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6)所配备的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机构人员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7)外省施工图审查企业须先到吉林省建设厅办理有关入吉备案手续原件,本省长春市以外地区施工图审查企业须到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区办理有关入境手续原件。(入境手续复印件2套)。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11年6月1日上午9:00分,投标文件提交到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北区711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2招标项目的开标将于2011年6月1日上午9:00分在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北区711会议室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1万元投标保证金。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市万寿寺
办公地址:长东北高科技中心305室

联 系 人: 孟瑶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恒一项目管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绿园区皓月大路739号标记大厦三单元905室

邮政编码:130061

联 系 人:汤利军

联系电话:****-********

传  真:****-********

电子邮件:jlhengyi@163.com

开户银行:工行自由大路支行

账号:****************594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吉林省恒一项目管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