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服务平台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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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服务平台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企业服务平台”项目。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拟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名称:
辽宁省市场监管局“企业服务平台”项目 ,预算金额123.22万元。
二、申请的原因、理由及相关说明。
为进一步适应机构改革后市场监管工作需要,全面提升市场监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按照省政府“重强抓”专项行动安排,拟开发“企业服务平台”项目,本项目包含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平台、企业注销“一网”服务专区、全省民营经济发展数据平台三部分。该系统主要涉及全省市场主体登记数据库、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辽宁)数据库、全程电子化系统、综合业务系统等,并进行相应的升级改造和开发。
2019 年9月11日, 辽宁省市场监管局外聘3名专家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由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辽宁省市场监管局‘企业服务平台’项目的开发商”展开了论证。省市场监管局上述需改造系统的原开发商为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其熟悉上述需改造系统业务及运行状况、软件架构、源代码、数据结构等,能够保证“企业服务平台”的建设以及运行维护质量,保证系统改造开发前后一致性并满足服务配套的相关要求。
专家组一致认为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并选择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项目开发商是必要和合理的,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第二十七条第一款和《辽宁省省本级单一来源采购管理办法(试行)》(辽财采〔2014〕526号)第三条第一款第六项等关于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有关规定。
三、拟定的唯一供货商名称、地址。
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地址:沈阳市浑南区新秀街2号。
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书面异议函(原件),以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送至我单位,由我单位进行答复。异议函和授权委托书需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书面异议函一式两份,请异议方同时送一份至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查。
(采购人)单位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55号
联系人:亚莹 联系电话:96315-1-6306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单位地址:沈阳市绥化东街2号
联系人:曹冬 喆联系电话:***-********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9月23日



标签: 服务平台 企业 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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