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工作局机关处非案件扣押车辆仓储服务招标公告
金融工作局机关处非案件扣押车辆仓储服务招标公告
关于天津市和平区金融工作局机关处非案件扣押车辆仓储服务项目 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一、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和平区金融工作局机关 2.采购项目名称:处非案件扣押车辆仓储服务 二、采购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和预算金额: 1.采购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处非案件扣押车辆仓储服务,服务期限1年,面积2300㎡ 2.采购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57 三、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天津市和平区金融工作局2019年仓储租赁项目是根据区处非办工作实际需要,存放我区非法集资案件涉案扣押物品及车辆。所需租赁场地坐落位置需在天津市外环线周边,交通便利,以方便扣押物资存取。从安全及管理角度,具备2400以上平米独立库房及3000平米及以上独立场地;场地并且满足较大室外院落以备存储相关物料及停放各种车辆,同时具备一定面积的室内存储空间,室内存储的房屋结构应该保证是叉车和小型货车可以自由出入,方便物料装卸。能够提供专业优质的库房管理服务,配备库管人员;基础配套设施完善,安装监控设施,仓储库房购买货物险,可提供就地拍卖条件。从企业资质角度,需要有效营业执照、土地使用证或有效证明、房屋产权证明或有效证明、消防验收意见书,天津市内专业仓储物流企业,至少拥有五年以上仓储物流营运经验,具有国有企业背景。为提高工作效率,降低租赁成本,经多次选址,除该企业以外,未发现其他同时满足上述条件的企业,且租金低于房屋租赁市场指导租金。具体情况为:该仓库坐落在天津市东丽区金钟街道跃进路698号金钟物流园,交通便利,轨道交通距离场地500米以内,可提供就地拍卖条件,并配备专业货运叉车、吊车等设备,所属单位为天津市交通集团物流有限公司,租用面积为2300平方米,年租金558450元,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四、供应商名称、地址: 1.供应商(代理商)名称:天津津市交通集团物流有限公司 供应商(代理商)地址 :天津津市交通集团物流有限公司 2.供应商(制造商)名称:天津津市交通集团物流有限公司 供应商(制造商)地址 :天津津市交通集团物流有限公司 五、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专业人员的项目、规则单位和职称:
六、公示的期限: 1.公示开始时间:2019年09月25日 2.公示结束时间 :2019年09月30日 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的联系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81号 2)联系人:徐英 3)联系电话:137*****121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地址、联系人及电话 1)联系地址: 2)联系人: 3)联系电话: 3、财政部门联系地址、联系人及电话 1)联系地址:天津市和平区保定道45号 2)联系人:王女士 3)联系电话:******** 4)传真: 八、意见反馈方式: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可以抄送财政部门。 相关文件下载:仓储---单一来源采购说明.doc 2019年09月24日 |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