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泉社区一期工程招标公告
清泉社区一期工程招标公告
郯城县马陵山景区清泉社区一期工程招标公告
郯城县马陵山景区清泉社区一期工程,建筑面积约21268平方米,计划投资约1700万元,已完成招标前准备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现采用公开招标,择优选定工程施工单位。
一、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1、工程概况:郯城县马陵山景区清泉社区一期工程,砖混结构,建筑面积约21268平方米,计划投资约1700万元。本工程分两个标段(1#-4#住宅楼为第一标段,5#-8#住宅楼为第二标段)。投标单位可同时参加两个标段的投标,但每个投标单位只能中一个标段。
2、本次招标工程的主要内容包括:土建、安装等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
3、工程建设地点为:郯城县马陵山景区清泉村南。
4、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6、工期要求:日历天数 120天。
二、工程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叁级及叁级以上的资质,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四、 凡具有相应投标资质的单位,于2011年5月19日下午15:00时前到郯城县建设局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报名,报名后须携带以下证件到山东正平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办理资格预审事宜,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1、施工企业的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复印件留存)。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留存)。
3、建设工程计价资格手册(副本原件、复印件留存)。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复印件留存)。
5、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必须出具本公司有效劳动合同)及身份证(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6、拟承建本工程项目经理(要求三级或三级以上)近年来承揽同类型工程承发包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留存)。
7、拟承建本工程项目经理(要求三级或三级以上)或建造师和施工人员(技术员)资质证书、劳动合同、养老保险凭据、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留存),凡提供的证件与单位名称不一致的均无效。
8、当地招投标监管部门出具的无违法违规行为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留存)。
9、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未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留存)。
10、检察院行贿档案查询记录。
以上资料复印件需装订成册(加盖投标申请人公章),并在封面上清楚注明"郯城县马陵山景区清泉社区一期工程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字样及投标申请人名称及加盖公章,本次招标需提供3份资格预审申请书。
五、经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到山东正平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向郯城县建设局招投标管理办公室交纳投标保证金20万元人民币。
本工程招标代理费由中标单位支付。
六、招标日程安排:
1、投标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11年5月19日下午15:00时前,过期不予受理。
地址:郯城县建设局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 杜津东 陈祯凯
联系电话:******* 131*****606
2、 领取招标文件时间、招标答疑时间、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招标人:郯城县马陵山景区管理委员会
代理单位:山东正平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2011.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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