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站内传统媒体经营权招标第三次招标(第四标段)招标公告

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站内传统媒体经营权招标第三次招标(第四标段)招标公告

兰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站内传统媒体经营权招标项目

第三次招标(第四标段)

招标公告

(交易编号:A99-****************XQ-********-****33-4)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兰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兰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站内传统媒体经营权招标项目第三次招标(第四标段)组织公开招标,本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

一、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内容为:

(1)兰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站内传统媒体资源主要包括各站点站内灯箱和平面贴(含设备维修和维护),其中灯箱主要包括轨行区灯箱、公共区灯箱、通道灯箱、梯眉灯箱;平面帖主要包括侧墙贴(公共区侧墙贴、扶梯侧墙贴)、站厅层立柱贴。

(2)经营期限为5年。

本项目第四标段主要涉及的站点为:马滩、兰州海关、兰州城市学院(省科技馆)、深安大桥南、陈官营站。

二、项目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并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且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其许可经营范围须包含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国内各类广告。

2、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6年1月1日至今且合同经营期未结束)以来,完成过国内交通枢纽媒体资源经营项目业绩或户外媒体经营项目业绩,现有实际经营展示面积不少于3000平方米或单笔合同金额不少于30万元,投标人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及中标通知书或业主证明文件(合同原件备查);

3、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6年—2018年)合法的财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合法的财务报告;同时应出具申请人近3个月(2019年7月-2019年9月)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

4、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近一个季度缴纳税证明,若近一个季度无纳税证明,可提供前一个季度纳税证明;且投标单位近三年(2016年-2018年)其中任意一年度广告经营项目纳税不低于10万元;

5、投标人须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和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及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

6、信誉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信誉,符合以下要求:

(1)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无重要毁约、无故弃标的不良记录;

(2)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无重大质量事故、安全事故记录;

(3)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过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行为;

(4)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财产未被责令停业或在破产状态;

(5)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财产未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

7、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或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都不得对本项目同一包同时投标;

8、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着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同时参加竞标;

9、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合同纠纷或存在拖欠招标人款项的,不得参与竞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对于被司法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存在其他失信行为的个人或单位(包括以失信被执行人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单位),依法限制其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或主要使用财政性资金项目,限制其从事土地、矿产等不动产资源开发利用,限制其参与国有企业资产、国家资产等国有产权交易,限制其参与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和阳光采购活动。对失信被执行人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由评标(评审)委员会取消其投标资格或直接废标(上述条款,本项目参照执行,未尽事宜由招标人解释)。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社会公众可通过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或查阅招标采购文件。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潜在投标人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获取“用户名+密码+验证码”,以软认证方式登录;也可以用数字证书(CA)方式登录。这两种方式均可进行我要投标等后续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我要投标”的起止时间要求如下:

请投标人于2019年9月24日18时00分至2019年9月29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不休息)登陆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sggzyjy.cn)免费下载招标文件。网上我要投标的截止时间为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规定时间为n×24小时,n≧5)。

3、与招标相关的补遗书、澄清函、通知等发布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请投标人随时关注,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人自行组织踏勘现场,招标人不再单独组织,也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如有疑问,

应将疑问函件的电子文件(word版和带公章的扫描版)发送至电子邮箱gs@ebidding.com,并电话告知招标代理机构。

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0月16日09时30分,投标

人应于当日09时00分至09时30分将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原件(如有)递交至甘肃

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六楼第五开标厅(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68号) 。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授权代理人有效身份证递交投标文件。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兰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东路55号

联 系 人:徐工

联系电话:****-*******转12318

电子邮箱:htc@lzgdjt.com

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郊巷26号2号楼2801室

联 系 人:苟丽娜魏熙雯

联系电话:177*****422186*****049

电子邮箱:gs@ebidding.com

2019年09月24日


标签: 经营权 媒体 轨道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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