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泡引水渠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赵泡引水渠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长春新区空港经济开发区赵泡引水渠工程勘察、设计招标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FW01-F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新区空港经济开发区赵泡引水渠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已由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发展改革与工业信息化局以长空发改字【2019】16 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长春空港翔悦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建设规模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划分:独立标段。
2.2 项目概况:本项目所涉及引水渠总长度1.6公里,新建护岸、闸门、必要的跨渠涵洞、渠两侧人行道、护栏及必要的绿化景观、水渠蓝线范围内的雨水管道和吐口,管道总长约60米,管径D1000-D1800,新建护栏约2.7公里。
2.3 招标范围:为长春新区空港经济开发区赵泡引水渠工程提供勘察、设计及变更服务。包含但不限于本次工程范围内的勘察工作、方案设计、初步设计、项目投资概算书编制工作、招标设计(如需要)、施工图设计、必要的BIM成果(如需要)。设计施工现场技术指导及实施期间的配合、后续服务等。(具体委托工程内容以相关部门实际下发的委托单为准)。
2.4 工程建设地点: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
2.5 服务周期:中标后20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如有方案需出成果,按建设单位要求的时间节点完成),中标后35日内完成招标设计(如需要)。中标后40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勘察进度需满足各阶段设计任务需求。服务周期至项目全部建设内容通过竣工验收合格后。
2.6 质量标准: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甲级资质,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建设项目(排水工程)设计资质甲级;附“吉林省建筑市场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企业资质信息公示页;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单位须拟派2名项目负责人,其中勘察负责人1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设计负责人1名须具备高级工程师资格。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项目负责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3本次招标接受 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报名时请携带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各自分工)。
3.4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须是“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登记并公示的人员,附网站公示页并加盖企业公章(详见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吉建管〔2019〕11号文件)。
3.5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6 投标人近三年(2016年-2018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近三年(2016年-2018年)财务审计报告。
3.7 业绩认定:吉林省区域内的业绩(包括建筑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应附“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公示页及查询网址;在省域外的业绩应附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的业绩公示页及查询网址,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
3.8 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省企业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6〕1号文件、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吉建管〔2019〕11号文件)。
3.9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0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1 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3.12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09月25日至2019年09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高新区硅谷大街3355号硅谷商务五楼509A室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被授权人需持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或与资质证书副本(有二维码的)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
(3)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4)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原件;
(5)“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企业资质信息及项目负责人信息公示页;
(6)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每个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投标相关事宜,整个过程不得随意更换授权人);
(7) 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且上述要求的材料,需提供联合体双方单位的相应材料)。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0月24日09时30分,地点为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智城大路3777号,C区222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长春空港翔悦投资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郗工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高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邢工、王工
地址:长春高新区硅谷大街3355号硅谷商务五楼
联系电话:****-********转802
行政监督管理部门: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八、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存在黑恶势力,请及时举报,联系方式如下:
1.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2.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湖西路与普阳街交汇处长春市政务中心六楼B区2611室 邮编:13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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