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东方国顺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大连普兰店乐甲乡100MW网源友好型风力发电项目工程监理公开招标公告
大连东方国顺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大连普兰店乐甲乡100MW网源友好型风力发电项目工程监理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大连普兰店乐甲乡100MW网源友好型风力发电项目工程监理 | ||
品目 | 服务/工程咨询管理服务/工程监理服务 | ||
采购单位 | 大连东方国顺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
行政区域 | 辽宁省 | 公告时间 | 2019年09月25日10:03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9年09月25日08:30至2019年09月30日16:00 | ||
招标文件售价 | ¥20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长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光谷大街1488号海峡两岸青年创业园四楼A4-03室(飞跃路与光谷大街交汇) | ||
开标时间 | 2019年10月14日09:30 | ||
开标地点 | 长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光谷大街1488号海峡两岸青年创业园三楼会议室(飞跃路与光谷大街交汇) | ||
预算金额 | ¥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姜涛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大连东方国顺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
采购单位地址 | 大连市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南小林134*****444 | ||
代理机构名称 | 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长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光谷大街1488号海峡两岸青年创业园四楼A4-03室(飞跃路与光谷大街交汇)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姜涛****-******** |
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大连东方国顺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大连普兰店乐甲乡100MW网源友好型风力发电项目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大连普兰店乐甲乡100MW网源友好型风力发电项目工程监理
项目编号:WX2019-177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姜涛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大连东方国顺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大连市
联系方式:南小林134*****444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姜涛****-********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光谷大街1488号海峡两岸青年创业园四楼A4-03室(飞跃路与光谷大街交汇)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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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监理甲级(含)及以上资质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9月25日 08:30至2019年09月30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光谷大街1488号海峡两岸青年创业园四楼A4-03室(飞跃路与光谷大街交汇)
招标文件售价:¥2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0月14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10月14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光谷大街1488号海峡两岸青年创业园三楼会议室(飞跃路与光谷大街交汇)
七、其它补充事宜
招标公告招标项目编号:WX2019-1777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连普兰店乐甲乡100MW网源友好型风力发电项目工程监理招标人为大连东方国顺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
2.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
2.3监理服务期:监理合同生效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工程保修期结束为止。
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相关技术规范和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监理甲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企业需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及商业信誉。
3.2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3拒绝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参与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本次招标严禁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现场踏勘、投标预备会、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投诉、合同签署等过程,经办人必须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唯一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09月25日至2019年09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光谷大街1488号海峡两岸青年创业园四楼A4-03室(飞跃路与光谷大街交汇)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被授权人需持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总监理工程师证书;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代表授权书;
(5)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6)法人身份证;
(7)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合同等);
(8)信用中国网站全部截图(包含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9)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至少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的无犯罪记录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10)被授权委托人2018年8月至2019年8月社保证明材料;
(11)2018年8月至2019年8月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12)近三年(2016年、2017年、2018年)财务审计报告;
(13)银行资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2 招标文件每套2000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三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0月14日09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光谷大街1488号海峡两岸青年创业园三楼会议室(飞跃路与光谷大街交汇)。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连东方国顺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南小林
电话:134*****444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光谷大街1488号海峡两岸青年创业园四楼A4-03室(飞跃路与光谷大街交汇)
联系人:姜涛
电 话:****-********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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