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洪山农贸市场建设招标公告(第二次)

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洪山农贸市场建设招标公告(第二次)



一、招标条件

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洪山农贸市场建设项目已由萍开发改字[2019]52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采用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模式建设,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本工程位于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洪山农贸市场(原南剑市场)片区,工程投资约15000万元,建筑面积约58000㎡。

2、招标范围

(1)、设计招标范围:桩基工程、土建(含人防)道路路面、海绵城市、绿化、高、低压供电及弱电、电气安装工程、给排水安装工程、通风空调安装工程、喷淋灭火系统、室内消防栓工程、火灾自动报警工程、气体灭火工程、附属结构物等的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至竣工阶段全过程设计技术服务。

(2)、施工招标范围:桩基工程、地勘、土石方工程、土建(含人防)、安装、道路路面、海绵城市、绿化、高、低压供电及弱电、电气安装工程、给排水安装工程、通风空调安装工程、喷淋灭火系统、室内消防栓工程、火灾自动报警工程、气体灭火工程、附属结构物等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施工。

3、质量标准

(1)、设计质量标准:设计的标准及相关现行规范。

(2)、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合格,符合行业标准要求。

4、计划工期

(1)、设计工期:60日历天。

(2)、施工工期:360日历天。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证书;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1)、设计单位资质要求:综合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2)、施工单位资质要求: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资质;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①不能同时具备以上设计和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投标人可组成一个联合体参加投标,开标时应出示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最多允许两家单位联合,联合体中的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

②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提交联合体协议书,证明其牵头人资格,全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参与本次投标。

(4)、投标单位(联合体施工单位)安全资格要求: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人员要求:

(1)、拟派本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资格要求:须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专业:建筑工程,注册证书上注明的单位名称(或有变更记录)应与投标人一致)、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本项目的委托人必须由注册建造师担任;

(2)、拟派本项目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

(3)、拟派本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建筑专业中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

(4)、其它人员:施工单位关键技术岗位人员(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或质检员】、材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具有有效证书;

注:省外已取消安全员岗位证书的省市企业报名时凭该省市取消文件可以不提供安全员岗位证书,只需提供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拟派本项目施工注册建造师、施工技术负责人、八大员、设计负责人提供本单位劳动合同和本工程本单位开标前6个月(2019年3月-2019年8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或网上打印的社保证明材料。

(6)、拟派本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及施工单位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应无在建工程承诺书现场查验。

4、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未满足视为资审不合格:

(1)、拟派本项目的人员必须实行专人专岗,不得一人多岗;

(2)、开标时外埠来赣设计单位及人员应提供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外省市企业进赣投标备案手续原件或根据赣建办[2017]14号文规定在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管理系统上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并通过审核(提供“省外进赣企业信息公示”系统的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开标时外埠来赣施工单位及人员应提供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外省市企业进赣投标备案手续原件或根据赣建办[2017]14号文规定在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管理系统上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和单项工程备案,并通过审核(提供“省外进赣企业信息公示”系统和“省外进赣工程投标登记公示信息”系统的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财务要求:近三年(2016年、2017年、2018年)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未被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未处于破产状态并出具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承诺函(承诺函联合体内单位均须提供,2016年、2017年、2018年的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仅施工单位提供)。

5、信誉要求:

(1)、投标人(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或投标人法人代表没有被列入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提供网站截图,截图时间在开标前一个月之内有效(招标公告发布前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删除的除外);

(2)、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方)36个月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没有发生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骗取中标、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问题并出具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承诺函;

(3)、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方)无被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限制在本地区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行政处罚并出具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承诺函;

(4)、投标人自开标之日起(含开标之日)前36个月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没有发生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围标串标、谋取中标、弄虚作假、项目转让、违法分包问题并出具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承诺函。

四、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项目招标的潜在投标人,自2019年9月20日至2019年9月29日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 年10月10日14时00分,地点为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


招 标 人:萍乡市萍悦商业有限公司 电话:****-*******

监督机构: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标办电话:****-*******

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监管办电话:****-*******

代理机构:萍乡市佳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农贸市场 技术开发 萍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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