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轨道交通1号线工程自动售检票系统采购项目01标招标公告

洛阳市轨道交通1号线工程自动售检票系统采购项目01标招标公告

洛阳市轨道交通1号线工程自动售检票系统采购项目01标招标公告

日期:2019年9月25日

招标编号:****-********0116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招标机构”)受洛阳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对洛阳市轨道交通1号线工程自动售检票系统采购项目01标所需的货物及服务进行面向金砖国家组织成员国的国际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现邀请有意向的、符合规定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本项目的建设资金来自新开发银行贷款和中国政府拨款。招标人已落实购置资金,将切实保证本项目项下各合同能够顺利实施。

1. 项目概况

洛阳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工程,按地下线敷设。与规划线网中的2号线、3号线、4号线各有一座换乘站。线路西端设红山车辆基地,接轨于红山站;东部设瀍东停车场,接轨于杨湾站。车辆选择B型车,列车编组为初期、近期、远期均采用6辆编组。

2. 招标货物名称、数量、主要规格、交货时间、交货地点

2.1 货物名称:自动售检票系统(AFC)、清分系统(ACC)的系统设计、设备采购、调试及服务等,详细内容见第二册第八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

2.2 数量:一批;

2.3 主要规格:详见第二册第八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

2.4 交货时间:满足开通运营要求。

2.5 交货地点:洛阳市轨道交通1号线工程施工现场或招标人指定地点,投标人负责卸货。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已在招标机构处领购招标文件并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任何未在招标机构处领购招标文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不得参加投标;

3.2 凡是来自新开发银行成员国(以下简称“合格来源国/地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

3.4 接受委托参与项目前期咨询和招标文件编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加受托项目的投标,也不得为该项目的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或者提供咨询;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3.6 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机构的供货人才能参加投标;

3.7 投标人应当于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中国国际机电产品招标网投标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招标网”,网址:http://www.chinabidding.com)成功完成注册及信息核验,否则,投标人将不能进入招标程序,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8 投标人所投货物须是其在合格来源国/地区内生产的或组装调试的;

3.9 投标人须提供经审计的最近三年(2016、2017、2018年)的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如果投标人所在国法律没有要求,应提供招标人可接受的财务报表,并能反映投标人的财务状况。投标人应连续三年未亏损;

3.10 投标人最近三年(2016-2018年)的营业额总额不少于42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按招标公告发布当日中国银行首次发布的现汇卖出价折算);

3.11 投标人须具有一个在合格来源国/地区内,自2014年9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已投入运营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中的自动售检票(AFC)系统的供货业绩;

3.12 投标人所投自动售检票清分中心系统(ACC)须具有一个在合格来源国/地区内,自2014年9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城市轨道交通自动售检票清分中心系统(ACC)应用业绩;

3.13 投标人所投清分(ACC)系统如不是投标人自己集成开发的,须具所投ACC系统集成服务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原件;

3.14 投标人所投AFC系统中关键设备(服务器、交换机、触摸屏、纸币处理模块、纸币找零模块、硬币处理模块、单程票处理模块、单程票回收模块、主控制单元(ECU)、扇门、乘客通行监控单元、闸机、售票机)不是投标人自己生产的,须具有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原件。

3.15 投标人所投的闸机、售票机设备须至少具有一项城市轨道交通应用业绩;

3.16 境内投标人还须通过CMMI/CMM 3级及以上认证,对于境外投标人具有同等资质

3.1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

1) 应用业绩指投标人销售的业绩或非投标人销售的业绩。

2) 城市轨道交通限于城市地铁系统。

3) 投标人作为分包人或非联合体牵头方完成的业绩不能作为有效业绩。

4) 以上业绩需提供合同协议书或合同协议书主要内容扫描件或复印件(至少包含合同金额、设备清单、签章页及关键内容);AFC系统的供货业绩还须提供由轨道公司(含下属分子公司)出具的加盖公章的用户证明文件,无有效证明材料的视为无效业绩。

4. 招标文件售价

招标文件售价3000元人民币或500美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注: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从自身账户汇出,同时注明所参与项目的名称,否则,因投标人名称不符或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2019年9月25日起至2019年11月8日,每天上午9:30-11:30,13:30-16:30(北京时间,仅限于所有工作日)。

6. 招标文件发售

购买地点: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地址:中国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1层前台);

携带资料:购买招标文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邮购事宜:如需邮购,须加付邮费(国内邮购须另加200元人民币,国外邮购须另加20美元)。请在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日期前将招标文件售价款及邮费汇至招标机构,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及招标编号、并将汇款单复扫描件、购买单位名称(及营业执照复印件)、联系人(及购买招标文件授权书扫描件)详细通讯地址、邮编、电话、传真及联系人姓名传真或发送电子扫描件至招标机构,招标机构收到传真后将尽快以快递方式将招标文件寄出,但在任何情况下招标代理都不对寄送文件的延迟和丢失负责。

7.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19年11月11日上午9:3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8.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届时请投标人派代表参加开标仪式。

9. 开标地点

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区(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与永泰街交叉口西南角市民之家6楼)

10. 发布媒体

招标公告刊登媒体:中国国际招标网(chinabidding.mofcom.gov.cn)、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www.chinabidding.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新开发银行网站(https://www.ndb.int/)、。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洛阳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中国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56号5楼

联系人:

赵先生

电 话:

86-***-********

招标代理机构: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中国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1层

邮编:

100044

传真:

86-10-********

开户行(人民币):

中信银行首体南路支行

账号(人民币):

****************361

联系人:

白杨

联系人电话:

86-10-********-***137*****124

电子邮件:

gxzbzzgd@163.com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9月2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检票系统 自动售 轨道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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