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宜宾市屏山县2019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屏山镇片区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四川省宜宾市屏山县2019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屏山镇片区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1.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宜宾市农业农村局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宜农函【2019】446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业主: 屏山县农业农村局

2.2 建设地点: 屏山县屏山镇蒋坝村、大乘镇京坪村

2.3 项目规模: 1000万元

2.4 计划工期: 12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19 年 10 月

2.5 项目总投资: 1000万元

2.6 项目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2.7代理招标估算金额: 800 万元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等级:申请人的资格等级不低于 工程招标代理 资格暂定 级。

3.2 申请人业绩要求:2008年来,申请人至少已完成 3 个(0至3个)

农业综合(含土地整理) 类分类项目业绩。

3.3 拟任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2008年来,拟任项目负责人至少已完成

1 个(0至3个)类似项目个人业绩,每个项目的中标金额应不低于第2.7款“代理招标估算金额”的100 %(0至100)。

3.4 没有被限制申请的情形和不存在同时申请的情形。

3.5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4. 申请人参加比选

4.1申请人可在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免费下载比选文件,凡有意参加比选竞争、符合第3条“申请人资格要求”并同意按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80 %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招标代理机构,请自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2019 年 9 月 20 日 9时 0 分(从发布比选公告之日起至申请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少于4日;本比选文件规定的时间为北京时间),在屏山县安顺街三号210办公室自愿报名。

5. 随机选择中选人

5.1 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在申请截止时间,带齐以下证件、证明材料参加随机选择,地点为屏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申请人有效的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证书副本(查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单位章);

(2)拟任项目负责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查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加盖

申请人单位章);

(3)申请人为拟任项目负责人缴纳的最近连续6个月养老保险(查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单位章;按规定缓交的和不再需要交纳的应提供社保部门的证明);

5.2 申请人不符合第5.1款要求的、拟任项目负责人迟到或不是在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填写的拟任项目负责人本人亲自参加随机选择的,比选人不予受理。

5.3 比选人通过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按规定随机选择1个申请人作为中选人。

5.4 随机选择在申请人拟任项目负责人和有关监督部门现场监督下进行。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比 选 人: 屏山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 屏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邮编: 645350

联 系 人: 朱民杰

电话: 187*****355

移动电话: ****-*******(仅用于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与之联系,不公开)

传真: ****-*******

2019 年 9 月16 日(上网时间)

屏山县农业农村局

2019年9月1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农田建设 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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