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沧高速公路(津静公路立交~张家窝立交)改造工程津静路立交改造电力切改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津沧高速公路(津静公路立交~张家窝立交)改造工程津静路立交改造电力切改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津沧高速公路(津静公路立交~张家窝立交)改造工程已由原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以《关于津沧高速公路(津静公路立交-张家窝立交)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审查意见》市政公路管理计[2014]26号批准建设,施工切改方案分别由相应产权单位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城西供电分公司和天津轨道交通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出具审查意见,项目业主为天津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自筹25%、银行贷款75%,招标人为天津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津沧高速公路(津静公路立交~张家窝立交)改造工程位于天津市中心城区西南部,外环线和津晋高速之间。本工程路线起自外环线津静公路立交(外环线以南0.3公里),向南依次跨越东西排总河、自来水河,下穿规划宾水西道和地铁三号线,上跨学府七路、学府东路和学府中央大道,止于津晋高速张家窝立交(津晋高速以北1.2公里),全长约5.07公里。全线共建设互通式立交1座、分离式立交4座,迁建主线收费站1座,地道1座,泵站1座。结合津沧高速两侧路网情况,同步实施津沧高速西侧由海泰南道至学府七路段辅道,全长0.78公里,东侧由市场路至宾水西道延长线段辅道,全长0. 99公里。
主线采用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改扩建,设计车速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34.5米。新建辅道采用一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车速60公里/小时,单侧路基宽度20米。新建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既有桥涵结构物暂沿用原荷载标准,其他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执行。
其中,津静路立交桥改造工程起始桩号为K0+300,终止桩号为K1+279.288,全长979.288m。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主要包括影响津静路立交改造项目的拆除现状滨2103开闭至滨*******号杆电缆,拆除滨*******--滨*******号杆架空线路及电杆。新建4间隔环网箱1座,按照“三遥”站点进行配置。最大电压等级10kV,新设电缆终端杆1基,新设电缆共计620米及通讯光缆过路部分加涂塑钢管保护。110kv汪地线改造分为临时过渡切改与终期切改两步实施,具体详见工程设计图纸。
2.3计划施工工期
滨21电力切改辅助工程及汪地线改造临时过渡切改为2019年10月28日至2019年11月28日。汪地线改造终期切改为2020年3月15日至2020年4月15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以下资质之一:1、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2、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或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颁发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三级或以上),近5年(合同签订时间:2014年9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至少完成过一项单项合同额不低于1000万元以上的类似电力线路工程施工业绩。
注:已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投标人,由于在资产、主要人员、技术装备等方面已不能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规定,被投标人注册地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以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历次发布的责令企业限期整改的公告为准)且在整改期限有效期内的,不得参与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省级交通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1、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无经营异常情况;2、投标人未被列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黑名单;3、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能源局(http://www.nea.gov.cn/2019-04/24/c_********6.htm)2018年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黑名单【2018年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制度执行情况重点问题专项监管报告】。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9月25日至2019年9月30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天津市和平区新华路166号海珠大厦8层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供以下方式之一: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的企业基础信息网页截图;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的营业执照信息网页截图;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企业资质信息网页截图加盖公章、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图纸每套售价2000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不组织。
投标预备会时间:不组织。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0月21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0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天津市政务服务中心(原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二楼公共资源交易交通运输工程第三开标室【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红星路与卫国道交口顺驰立交桥旁)】。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提示: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中统一注册市场主体信息的要求,初次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需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在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注册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进行投标,注册方法可咨询招标代理机构。已进行注册的投标人不需重新注册。
7招标文件关键内容
另见附件,最终以发售纸质招标文件为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天津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天津广正建设项目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
地址: | 天津市华苑产业区梓苑路5号 | 地址: | 天津市和平区新华路166号海珠大厦8层 |
邮编: | 300384 | 邮编: | 300040 |
联系人: | 刘志华 | 联系人: | 刘亚彬 |
电话: | 电话: | ||
传真: | 传真: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guangzhengzixun@126.com |
网址: | / | 网址: | http://www.tjgcc.com.cn/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
账号: | / | 账号: | |
2019年09月25日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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