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公安机关路面动态科技防控工程高速总队部分设备采购第三标段
河北省公安机关路面动态科技防控工程高速总队部分设备采购第三标段
河北省公安机关路面动态科技防控工程高速总队部分设备采购第三标段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省公安机关路面动态科技防控招标人为河北省公安厅、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财政,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高速总队部分设备采购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名称:河北省公安机关路面动态科技防控工程 高速总队部分设备采购招标人:河北省公安厅、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主要建设内容为河北省公安机关路面动态科技防控工程涉及到的高速总队部分设备采购,详见招标文件。资金来源:财政 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历天到货。 质量标准:合格标段划分:河北省公安机关路面动态科技防控工程 高速总队部分设备采购共分八个标段,本标段为第三标段:违停抓拍类设备。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投标文件须按标段分别编制,但第五标段和第六标段同一投标人只能中标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09-26 09:30至2019-10-10 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购买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及其他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及澄清、修改等相关文件,未下载或未全部下载相关文件导致投标被否决的,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9-10-17 09:00,地点为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石清路9号)417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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