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博花园配套工程招标公告

文博花园配套工程招标公告


文博花园配套工程(二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鹤岗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鹤发改投资(2018)第19号件批复,项目业主为鹤岗市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资金来源为专项及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省政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鹤岗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文博花园配套工程(二标段)

2.2计划工期:432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9年10月26日,计划竣工日期2020年12月31日(实际开竣工时间以施工合同约定为准);

2.3建设地点:鹤岗市工农区,弘景花园北侧

2.4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5招标范围:完成上述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自项目实施、调试、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至后期维保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6本项目为配套工程第二标段:文博花园电气外网工程(最终工程量以实际发生工程量为准)

2.7招标控制价:********.13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一般纳税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2019年6月1日后新成立的企业可提供银行出具的企业基本账户备案证明),并满足以下要求。

3.2资质条件: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和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三级、承修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无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没有被相关部门列入“限制从业招投标企业名单”或经整改并经相关部门审核后重新取得投标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3财务要求:近三年(2016年-2018年)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6、2017、2018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如企业成立不足三年,则提供成立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前的财务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

3.4项目负责人资格:

拟派项目负责人1人: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本企业合法在职人员,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和1个月(2019年9月)本企业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须由当地社保机构出具或社保部门网站打印),保证证明材料真实有效,招标人将查询所报人员社会保险是否真实,如查询不到相关信息,其投标将被否决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投标资格。

3.5其他要求:

3.5.1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管理人员要求:技术负责人:1名,需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1名,具备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施工人员(工长)资格证书,省外提供施工员证书;质量员:1名,具备提供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施工人员(质检员)资格证书;安全员:1名, C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以上人员要求除安全员外,其余的项目管理人员均为相关专业);

3.5.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名词释义:本条所称单位负责人是指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负责人等对外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人;控股、管理关系是指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超过50%;或者出资额、股份比例虽不足50%,但其享有的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产生重大影响;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其他单位行为的关系,如集团公司与下属子公司或分公司等);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均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参加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经法定代表人依法授权的有效委托代理人(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投标人拟派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必须按照要求参加所有招投标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答疑会(如有)、开标会等。

3.5.3信誉要求:

(1)近三年内投标人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2)近三年内投标人未发生一般及以上质量事故;

(3)近三年内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没有因为围标、串标、弄虚作假被行政主管部门和招投标监管机构处罚;

(4)近三年内投标人没有由于转包、违法分包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5)近三年内投标人没有由于不良行为而被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或暂停投标的情况;

针对上述要求投标人需提供带有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

3.6投标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ww.court.gov.cn/wenshu.html)查询投标单位、企业法定代理人及授权委托人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行为,并提供带有投标人公章的无行贿犯罪


记录承诺,如有行贿犯罪记录行为,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

3.7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包括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若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将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3.8投标人须针对本项目提供拟投标企业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承诺书,以证明投标人没有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情形。

3.9投标人不得在"黑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被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在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在信用及联动机制名单中被相关部门限制投标或从业。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3.11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hljggzyjyw.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19年09月24日09时00分至2019年09月2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4.2招标文件 500元/份。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支付下载,售后不退。

4.3工程量清单可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服务大厅”—下载招标文件处”下载,清单编制时请使用黑龙江广联达电子投标编制工具进行编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投标文件,“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19年10月21日9时00分,开标时间为2019年10月22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5.3各单位授权委托人携带授权书及授权人身份证须在现场开标截止时间前将招标文件中要求开标现场递交的所有投标文件的电子版、工程量清单电子版(.TBS格式文件)和资质审查原件递交至鹤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楼开标室,逾期不予接收。

6.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及时间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

7.2未按规定在交易平台上传工程量清单的或投标截止时间前未现场递交黑龙江工程量清单电子版的,或者上传的工程量清单和递交的电子版工程量清单内容不一致的,按否决投标处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gov.cn);

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http://yc.hljztb.com/);

鹤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hgsrmbszx.gov.cn/hgztb/);

9. 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鹤岗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电 话:****-*******

招 标 人:鹤岗市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

地址:黑龙江省鹤岗市工农区华夏路17号(原房产局)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政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222号7层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话:****-********

电子邮件:hljszszb@126.com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花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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