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警察训练学校山地搜索实训场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人民警察训练学校山地搜索实训场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梧州市人民警察训练学校山地搜索实训场建设工程已由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梧州)管理委员会审批的《关于梧州市人民警察训练学校山地搜索实训场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梧州市公安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竣工验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梧州市万秀区城东镇西江四路 56 号
建设规模:本项目为梧州市人民警察训练学校山地搜索实训场建设工程,拟建3道路共长 1701.35m(其中A路 1115.30m,B路 222.33m,C路 90.12m,D路 273.60m),2个景观平台共 500m2(含 1 座景观亭),2 个休闲平台 1200m2(含 1 个廊架)及4个休息点 250m2,2个直饮水点等。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山地搜索实训项目、土方工程、道路工程(山地训练及森林防火道)、平台与休憩设施工程、直饮水工程、照明工程、广播系统、绿化工程、防护工程等。
合同估算价:约¥1254.00万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设计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工期等)为10个月。
项目建设工期预计从2019年11月至2020年9月。
2.2招标范围:依据招标人要求进行施工图设计、施工的工程总承包(包括工程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安装等)。
2.3本项目 □要求 ∨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2.4 本项目 □要求 ∨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工程设计丙级资质以上(含丙级)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中级(含以上级)职称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筑师证书及中级(含以上级)职称
3.2.3项目采购负责人(如有):无要求 。
3.2.4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的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及中级(含以上级)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5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3.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3.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4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所参与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和桂建管﹝2014﹞25号文除外)。
3.5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招标文件为网上免费下载。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止,潜在投标人可以登陆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gxggzy.gxzf.gov.cn),按网站规定的流程下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0月22日10时00分,地点为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八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文件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身份证原件、拟投入的项目经理的身份证复印件通过广西电子招标投标系统验证,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经理被标注为注册状态异常的,拟投入的项目经理本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会现场,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该投标人投标。
6.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6.1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本项目无预付款
6.2 进度款支付方式:设计文件全部完成后,一次性支付设计费用的90%,其余待项目竣工验收后一次性支付完毕。工程款原则上按月支付(报监报建不完善的一律不支付工程进度款),合同内进度款支付限额为已完成工程量的80%。合同外进度款支付限额为已完成工程量的80%。(详见招标文件)
7.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8. 交易服务单位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梧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10. 监督部门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梧州)管理委员会发展规划局11. 联系方式招 标 人:梧州市公安局
地 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长洲区兴龙街道三龙大道66号
邮 编:543002
联 系 人:卢先生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wzga1998@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荔湾区流花路73号3楼303-307
梧州分公司地址:广西梧州市兴龙路32号红岭1号一期3栋802房
邮编:543002
联系人:梁先生
电话、传真:****-*******
电子邮箱:********19@qq.com
2019年9月26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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