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2019年9月26日)

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2019年9月26日)

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9月26日-2019年10月8日(5个工作日)。
通讯地址:溧水区市民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联系电话:***-********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评机构建设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新建年产1500吨维生素及预混饲料生产线项目(重新报批)经济开发区南京泛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江苏盛立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该项目属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溧水经济开发区滨淮大道8号。公司占地面积26857.6平方米,建筑面积31979.75平方米。建设内容为为购置生产设备,建设饲料添加剂生产线和预混料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预混料和饲料添加剂A、B、C、D1500吨的生产能力。主要生产工艺:1、预混饲料生产工艺:原辅料经称重、复核、混合、制粒、干燥、粉碎、混合、包装入库。2、饲料添加剂生产工艺:原辅料经称重、复核、混合、包装、入库。项目总投资19700万元,环保投资78.5万元。1、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分质处理”原则建设厂区给排水系统。营运期制纯水浓排水、反冲洗废水、清洗废水等生产废水收集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同经预处理的生活污水达接管标准后一起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南京秦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实验室废液作危废处置,不外排。
2、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工程设计中,应进一步优化废气处理方案,确保各类工艺废气的处理效率及排气筒高度等达到《报告表》提出的要求。预混料生产线的称重、混合、干燥、粉碎、包装等工序均在密闭车间进行,产生的废气有效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高空排放;饲料添加剂生产线的称重、混合、包装工序均经密闭车间抽风系统进入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实验室废气有效收集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高空排放;饲料添加剂B投料产生少量的异味经排风机直接排放。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相应标准,恶臭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表2相应标准,VOCs排放参照执行天津地方标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相关要求。
3、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优化设计方案、合理布局设备及建筑物,确保厂界噪声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处置各类固体废物,根据《报告表》结论,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必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安全规范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01),危险废物的堆放、贮存、转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及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规定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5、加强环境管理,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采取切实可行的工程控制和管理措施,防止发生环境污染事故。
6、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有关要求,规范化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
22019年晶桥镇人居环境整治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工程项目晶桥镇南京市溧水区晶桥镇人民政府山东君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晶桥镇陶村社区窑塘冲自然村、夏巷自然村、笪村社区朱村自然村。建设内容为建设7065米农村污水收集管网和2套分散式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其中陶村社区夏巷自然村建设污水管网,污水经收集后排入晶桥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本次污水处理设施工艺采用“A2/o+生态沟”工艺。项目总投资670.41万元,环保投资467.41万元。1、施工期产生的废水,落实《报告表》提出的要求,按其不同的性质,分类收集处理,不得随意外排。建设项目施工现场采用围栏隔离,采取有效扬尘防空措施,减小扬尘扩散范围。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禁止夜间进行高噪声施工作业,施工期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标准。规范及时处置施工期各类固体废弃物。
2、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设计须选用先进的处理工艺、设备,尾水稳定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排放。
3、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恶臭气体的排放,防止污染环境和扰民,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表4二级标准。
4、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优化设计方案、合理布局设备及建筑物,确保边界的声环境达到该区域的声环境质量要求,确保噪声不得扰民。
5、严格按照固体废物相关法律法规,对建设、运行期产生的各类固体废弃物进行规范处置,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6、落实生态保护措施。项目设计施工时,应优化施工方案,合理划定施工范围,减少临时占地。施工期间做好植被保护、绿化移栽等工作,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生态恢复,减小对沿线生态环境的影响。
7、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的规定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识。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审批 环境影响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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