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调查服务招标公告
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调查服务招标公告
大港油田公司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调查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GYT-2019-2616
一、招标条件本服务招标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港油田分公司以DGYT-2019-2616批准,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项目背景概况
项目名称:大港油田公司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调查
项目概况:按照国家《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大港油田公司作为天津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按照《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及《关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港油田分公司继续开展土壤环境自行监测工作的通知》(津滨攻坚土〔2019〕3号)要求,以及《关于开展集团公司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调查工作的通知》(安委办函〔2019〕2号),2019~2020年度油田公司将继续开展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调查工作。
服务内容:对基础地块进行信息调查与采集、开展疑似污染地块的风险筛查,合理确定污染范围并完成采样调查。评估确定污染地块清单,进行土壤及地下水环境污染状况调查;划分污染地块风险等级,制定管控措施。完成国家重点企业土壤环境调查任务。对油田用地土壤、地下水环境详细调查,确定污染范围,详细制定管控措施及修复治理详查方案;编制完成《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港油田分公司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调查报告》,并通过地方政府专家评审和备案。
项目业主: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港油田分公司。
资金来源:成本。
资金审批: 394万元。
计费依据:依据为: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文件《国家计委、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规范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2]125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大港油田公司基建工程计价依据》(2018版)、《地质调查项目预算标准(2010年试用)》(中国地质调查局2009年10月)、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印发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定本)。
2.招标范围及项目需求
(1)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招标范围:此次土壤与地下水环境调查对象为油田公司范围内各单位联合站、油库及废弃泥浆处理厂、油泥砂净化处理厂、天然气处理站等,以及地方环保部门认为的其他对厂区土壤或地下水环境影响突出的地块。
(3)交货地点及交货期/工期/服务期:大港油田公司,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具体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4)服务要求:按照《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场地环境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4)《场地环境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4)《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25.3-2014)等标准要求开展调查工作,并能够达到地方政府和中油总部相关要求。
3.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
符合《中国石油集团公司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调查工作方案》、《在产企业地块风险筛查与风险分级技术规定(试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信息采集技术规定(试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疑似污染地块布点技术规定(试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定(试行)》、《重点监管企业用地土壤自测技术及文件编制规范》、《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场地土壤环境风险评价筛选值》DB11/T 811-201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土壤样品分析测试方法技术规定》、《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地下水样品分析测试方法技术规定》等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具备: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次招标不接受分支机构投标。分支机构要求: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参与投标,必须得到总公司的授权,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投标时执行分公司的资质、业绩、财务文件;
(3)资质条件:取得公司准入备案的供应商;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本工程要求);
(4)业绩要求:近3年完成过类似的项目业绩(近3年指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并提供相关的合同原件或发票复印件等材料;
(5)财务要求: / ;
(6)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具有3年以上在该研究方向或类似方向的经历;
(7)准入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大港油田技术服务类市场准入资格,准入范围包括:范围涵盖本工程要求;或具备大港油田企管法规处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招标临时准入证明》(投标人可向建设单位申请办理,此证明仅本次招标有效)。
(8)其他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以及投标人的供应商资格没有被中石油冻结、中止、终止等情况。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4.1请潜在投标人于2019年9月26日至2019年10月8日17时30分前(北京时间)①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在线报名(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相关章节,有关交易平台操作的技术问题,请在工作时间咨询本公告第九条指定的电子招标运维单位);②按本公告第九条规定的账号电汇购买招标文件款,不接受现金业务。
4.2 招标文件每套(不分标段)售价1500元(售后不退),如不满足开标条件需第二次报名时,请投标人务必自行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报名,否则视为放弃投标,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3 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电汇购买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文件的发售方式。潜在投标人须在本公告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在线报名和银行汇款,报名截止日前将电汇底单,收款、开票信息承诺书(格式详见公告1)和确认后的投标人特别提示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电子邮箱(应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确认),否则视为报名不成功,电汇款到达指定账号的次日,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电子招标平台解锁,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此次招标为全流程电子招标平台操作,潜在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办理U-key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或拨打本公告第九条规定的电子招标运维单位咨询电话。
5.1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0月1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5.2本次投标采取:R电子招标平台电子版投标文件提交与纸质版投标文件、电子版投标文件现场递交的双重投标方式,评标以电子招标平台电子版投标文件文件为准。现场递交的电子版投标文件用于平台应急处理。
£电子招标平台电子版投标文件提交方式。
5.2.1电子招标平台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
①提交时间和方式:潜在投标人应在不迟于投标截止时间,将电子投标文件提交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考虑投标人众多,避免受到网速影响,请于投标截至时间前24小时完成电子招标平台电子版投标文件的递交);
②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平台拒收。
5.2.2纸质版投标文件、现场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
①集中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
②集中递交地点:大港油田招标中心开标一室(天津滨海新区大港油田创业三路160号)。
③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④递交方式:现场送达,不接受其他方式;
⑤现场电子版投标文件载体:U盘。
5.3 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三天前,向本公告第九条规定的账号提交不少于 6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为银行汇款且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六、开标时间:2019年10月17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八、投标费用中标人须交纳招标代理费,费率参考发改价格[2014]1573号文件,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九、联系方式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港油田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大港油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大港油田招标中心)
地 址:天津滨海新区大港油田创业三路邮编:300280
联系人:靳梓晖 邮箱: ********02@qq.com
电 话: ***-********手机: 136*****677
账户名称:天津大港油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天津油田支行
异议受理部门:大港油田招标中心 联系电话:***-********
投诉受理部门:大港油田公司企管法规处 联系电话:***-********
意见与建议:大港油田招标中心 联系电话:***-********
天津大港油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9 年 9 月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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