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影摄像器材招标公告
摄影摄像器材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第五采油厂摄影摄像器材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ZY19-XA107-TPWZ336
1.谈判条件
本项目已由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五采油厂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现对其进行谈判方式选商,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分包,共需1 名服务商。
谈判方式:竞争性谈判(公开)
2.项目基本情况
2.1项目背景概况:
① 项目概况:采油五厂摄影摄像器材采购项目,主要是为了为加强第五采油厂机关新闻宣传工作,保证摄影摄像器材基本配置,已经过询价和报备;
② 项目范围:摄影摄像器材;
③ 项目数量:松下AG-DVX200广播级4K摄录一体机1套;尼康D850相机(机身)2套;尼康尼克尔AF-S 24-70mm f/2.8E ED VR镜头2套;尼康尼克尔AF-S 14-24mm f/2.8G ED镜头1套;
④ 项目预算:12万元;
2.2交货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日历内;
2.3交货地点:陕西省定边县冯地坑乡第五采油厂前线指挥部企业文化科办公室;
2.4质保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
2.5最高限价:12万元(含13%增值税到货价)。
3.服务商资格要求
3.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
3.2营业执照:服务商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包含本项目相关内容(即摄影摄像器材或者照相摄像器材,其它经营范围不予认可);
3.3谈判响应人应为标的物的制造商、代理商或者经销商。制造商需提供标的物(“技术标准及要求”中所列器材)生产制造的相关证明;代理商、经销商须提供所提供标的物(“技术标准及要求”中所列器材)的授权代理证明,提供不全或者未提供者将否决其谈判资格;
3.4业绩要求:谈判响应人提供近三年(2016年11月1日至谈判响应截止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标的物的销售业绩,类似标的物(照相机、摄像机),以合同和结算发票为准;
3.5财务要求:服务商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服务商应提供近2018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状况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附注;
3.6信誉要求:服务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附以上两个网站的信息查询截图);
3.7服务商所提供的货品完全响应“技术标准及要求”所列内容,不允许正负偏离。
3.8服务商被采购人或其上级单位进行以下方式处理的,将否决其谈判资格:
3.8.1因评价不合格取消准入资格;
3.8.2暂停或取消选商资格;
3.8.3清退市场;
3.8.4其他等不能履约的处理情形。
4.谈判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服务商,请于2019年09月26日至2019年10月09日(公休除外),上午8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陕西省西安市凤城五路与明光路十字路口天朗经开中心二层5号窗口,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或法人身份证明购买谈判文件;
4.2 谈判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只接受现场刷卡业务,请携带银联卡。服务商开据发票需提供单位全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户信息)
4.3 购买谈判文件时自带存储U盘拷取电子文档;
4.4 谈判文件不接受邮购。
5.响应性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10月10日09时30分。
5.2 响应性文件递交地点:西安市未央区明光路55号中国石油谈判中心(具体见当天公示牌)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性文件,不予受理。
5.4未按照上述“4.谈判文件的获取”进行获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性文件,不予受理。
6.谈判计划
谈判时间:2019年10月10日09时30分
谈判地点:西安市未央区明光路55号中国石油招标中心
采购人: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五采油厂
联系人: 张潇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凤城五路与明光路十字路口天朗经开中心二层
联系人:魏智强龙飞
联系电话:***-******** ***-********
邮 箱:weizhiqiang_nw@cnpc.com.cn
标签: 摄影摄像器材 第五采油厂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陕西
陕西
陕西
陕西
陕西
陕西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