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哈尔滨交通集团公交公司綦江变速箱配件整体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哈尔滨交通集团公交公司綦江变速箱配件整体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2019-10-08
我公司接受哈尔滨交通集团公共交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尔滨交通集团公交公司”)的委托,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规则(试行)》及《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竞价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哈尔滨交通集团公交公司綦江变速箱配件整体采购项目进行竞价采购,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编号:0222HW********
1.2项目名称:哈尔滨交通集团公交公司綦江变速箱配件整体采购
1.3采购内容:綦江变速箱配件整体采购/ 1批(采购规格及数量详见采购文件)
1.4供货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0年10月31日止。按采购人实际要求的数量供货,供货金额达到成交金额时,合同自动终止;如供货期结束后供货金额仍未达到成交金额时,可继续供货,直至达到成交金额为止。
1.5交货地点:按采购人指定的地点交货(哈尔滨市区内),交货地点包括但不限于九三五仓库(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382-2号);和兴路仓库(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331-1号);哈南仓库(哈尔滨市香坊区通粮街3号);先锋路仓库(哈尔滨市道外区先锋路副19号);江北仓库(哈尔滨市松北区智谷二路公交场站(九州街交口)等。
1.6 其它:具体情况详见竞价采购文件
二、采购方式:竞价采购(多次竞价)
三、采购预算:企业自筹190.6万元(含税价格)
四、意向供应商身份证明要求:
4.1意向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企业并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和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意向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符合本项目采购内容。
4.2意向供应商必须是所供产品的生产制造商或其直接授权的经销商(经销商提供生产制造商授权书或代理的相关证明文件)。
4.3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4.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4.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五、采购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的意向供应商,请登录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ljygcg.com)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下载采购文件。下载时间为2019年9月27日9:00至2019年10月8日10:00(北京时间)。
5.2采购文件每套500元,售后不退。意向供应商通过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支付下载。
注:意向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采购文件费用按时足额汇入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发送的银行账户。采购文件费用的交纳账号由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以短信的形式向意向供应商注册手机发送,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意向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采购文件费用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意向供应商将无法下载采购文件。
六、采购保证金
6.1采购保证金金额:60,000.00元人民币(大写:陆万元整)
6.2采购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19年10月8日10:00前
6.3采购保证金交纳方式:按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注:意向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采购保证金按时足额汇入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发送的银行账户。采购保证金的交纳账号由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以短信的形式向意向供应商注册手机发送,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意向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采购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意向供应商不能参与竞价。
七、意向供应商证明材料审核:
7.1递交证明材料的截止时间:2019年10月8日16:00
7.2证明材料审核时间:2019年10月8日16:00
7.3递交证明材料的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28-8号2楼会议室
7.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证明材料,采购人不予受理。
注:采购人对意向供应商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合格的意向供应商可进入报价环节,审核结果不合格的意向供应商不具备响应条件,不得进入报价环节。审核结果将在审核结束后通知意向供应商。
八、竞价安排
8.1竞价方式:减价
8.2减价幅度:2000元
8.3自由竞价时间:2019年10日9日9:00至2019年10日9日11:00
8.4延时竞价周期:300秒
九、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按照报价最低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如只有一家意向供应商参与报价且其报价没有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即可将其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十、声明
进入报价环节且出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成交供应商所供标的必须实质性满足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的全部需求,若不满足上述要求,其采购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及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ljygcg.com)发布,其它网址转载无效。
十二、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哈尔滨交通集团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香滨路9号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话:152*****614
代理机构:哈尔滨市现代企业资产运营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28-8号
联 系 人:王女士、王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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