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列东中学列东中学学生课桌凳项目采购货物类采购项目
三明市列东中学列东中学学生课桌凳项目采购货物类采购项目
三明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三明市列东中学
乙方:江西赣东钢木制品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400]ZFCGZX[GK]*******的三明市列东中学列东中学学生课桌凳项目采购货物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解锁编辑
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产地 类型 | 单价 | 金额 | 品牌 | 型号技术 指标等 | 产品属性 | ||||
1 | 1-1 | A060301 | 金属骨架为主的椅凳类 | 金属骨架为主的椅凳类 | 1400 | 套 | 国内 | 139.7 | 195580 | 赣东 | 见标书 | 环保 | ||||
合计: | 195580.00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拾玖万伍仟伍佰捌拾元整(¥19558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30 )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三明市梅列区高岩路3号;
4.3交付条件: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一)货物清单及技术参数要求: 序号货物名 称规格型号图片数量 1课 桌1.课桌规格:高780*长600*宽400mm 2.桌面:≥1.8cm厚优质多层板 3.桌下横脚:≥60*30*1.2mm厚方管 4.立柱:≥50*25*1.2mm厚方管 5.前弯脚:≥20*40*1.2mm厚椭圆管 6.斗下横杠:20*20*1mm厚方管 7.桌斗规格:长445*高180*宽300mm厚冷轧钢板一次冲压成型 8.脚套采用pp原料经模具注塑成型(不可3D打印)防滑,脚套规格:脚套采用PP原生料规格下长85mm *高78mm*宽34mm带有防滑纹,离地15mm壁厚2mm. 9.桌子两边带铁挂钩,桌面黄颜色铁架灰白桔纹柒。1400 2课凳1.方凳规格:高430*长340*宽240mm厚 2.凳面采用≥1.8cm厚优质多层板 3.凳脚采用≥50*30*1.2mm厚方管 4.凳上横料采用≥20*20*1mm厚方管 5.凳下横料采用≥20*40*1mm厚方管 6.脚套采用pp原料经模具注塑成型(不可3D打印)防滑、并带有调节螺丝,脚套规格:下长68mm*宽56mm*上长53mm*宽33mm*高40mm,钢管离地15mm,壁厚2mm.7.凳面黄颜色铁架灰白桔纹柒。(二)工艺质量要求 1.质量及技术要求: (1)桌凳架外观为灰白色桔纹柒,铁件部分采用二氧化碳气体保护悍焊接,钢管表面经过除油、除锈、磷化、抛光后静电喷涂,高温固化成型,设 计符合国家标准及力学要求,结构牢固,使用安全。 (2)中标人所提供的产品相关尺寸除厚度外,正负误差不超过5mm。 (3)产品需符合QB/T4071-2010相关要求,甲醛释放量E1级或以上。 2.投标产品的标准及技术要求: 投标人所投货物必须是原厂原装,全新的产品,与采购人需求一致,并符合国家标准和该产品的行业标准。(三)安装要求 1.中标人应在货物运抵现场一周前,向采购人提供安装进度计划表及需采购人配合的事项。 2.中标人应负责将制作成品送到指 定地点并负责派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安装直至验收合格。 3.安装施工过程中,应事先通知采购人,经同意后再进行安装。 4.中标人在制作、运输及安装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的操作规程和施工规范进行作业,确保安装牢固,安全可靠。 5.中标人在制作运输安装过程中,应加强作业现场管理,保持整洁有序,不得妨碍干扰采购人正常工作秩序,不得破坏环境,否则由中标人负全责。 6.中标人必须加强制作、运输及安装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防护,在此过程中,如因中标人原因导致的双方及第三方的任何人身、设备安全事故及财产损失均由中标人负全责。 7.免安装费、免送货上门费。(四)供货要求 1.所有货物制作的结构造型、尺寸、材料、制作工艺等必须按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及采购人要求执行,货物进行批量生产前中标人应先制作课桌、课凳各一张送达采购人进行确认,经采购人确认与招标文件所描述的结构造型、尺寸、材料、制作工艺一致后方可进行批量生产。 2.产品结构尺寸均要求达国家安全标准 ,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人的产品在拉力、抗压、牢固性及安全性等方面进行测试 ,如果所供产品不达标采购人有权拒收。 3.中标人应保证其所使用的材料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并在各方面符合规定的质量、规格、环保、性能及国家标准要求,如果发现中标人所用材料用废旧回收材料或所用材料不符合要求或表层所用之涂料重金属超标不能达到上述指标采购人有权拒收并退货。 4.所有货物均为原厂加工制作,不得外包加工,不得以次充好。 5.所有货物均由中标人负责运输、安装及售 后维保服务等。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1.验收依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样品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上述标准若有不一致时,以较高标准为准。2.验收程序:(1)现场验收(2)随机抽样送检。(1)现场验收:中标人供货时需提供本次采购的课桌、课凳所使用的原材料及成品符合国家标准和该产品的行业标准及招标文件要求的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原件。检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板材抗压能力、板材甲醛含量、金属的抗压、抗弯等。货物运抵现场后,由采购人与中标人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样品对货物进行数量、质量(外观、牢固度、尺寸等)进行初步验收。现场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步随机抽样送检验收。现场验收不合格的货物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条件免费更换提供合格的货物。(2)随机抽样送检:采购人与中标人共同随机抽取部分货物样品,送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按国家相关标准进行检测,检测报告合格即通过验收。(3)验收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若未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提供合格产品,需负违约责任。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货物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总额的95%,5%余款作为质保金,如果中标人不履行约定的保修义务,采购人自行维修的,维修费用从质保金中支出。三年质保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采购方支付扣除采购人维修费用后的质保金余款。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履约保证金百分比:10%。说明:所有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投标人,视为同意在签订合同前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八条 采购文件要求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中标人应在签订合同前,应与采购单位联系并缴交合同履约保证金,中标人未按规定交纳合同履约保证金的,视为中标人放弃中标。产品验收合格后中标人可申请退回。
9、合同有效期
货物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总额的95%,5%余款作为质保金,如果中标人不履行约定的保修义务,采购人自行维修的,维修费用从质保金中支出。三年质保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采购方支付扣除采购人维修费用后的质保金余款。
10、违约责任
(采购方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历日内,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参照本招标文件第六章的《合同》文本签订合同。非采购人原因,中标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视为中标方主动放弃中标资格。 中标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按时将货物交付采购人使用的,延期3天内(含3天)的,每天按合同总额的1%支付给采购人逾期违约金;延期超过4天(含4天),每天按合同总额的0.5%支付给采购人逾期违约金,延期超过15天,采购人有权单方中止采购合同。。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三明市梅列区人民法院。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4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无。
甲方: | 三明市列东中学 | 乙方: | 江西赣东钢木制品有限公司 |
住所: | 梅列区高岩路3号 | 住所: | |
单位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危志远 |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危晓敏 | |
联系方法: | ******* | 联系方法: | 139*****526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城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0713 |
签订地点:三明市列东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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