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采购进口平行蒸发仪专家论证意见公示
无锡市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采购进口平行蒸发仪专家论证意见公示
一、申请理由:
无锡市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是国家法定的药品检测机构,为满足中心工作对进口药品等的前处理要求,申请购置平行快速蒸发仪并需满足以下条件:
1、可实现6位及12样位品架切换,单个样品管的体积范围:5-120mL(6位),每个样品管都通过配套的真空接头与具有独特的凹槽通道的真空盖单独连接,确保无交叉污染;
2、防喷溅设计:多孔聚乙烯滤片,可以有效防止爆沸及起泡;
3、 配合精准的真空系统,完全冷凝回收,仪器无需放入通风厨内,不会对环境中造成污染;
4、 真空控制器:可按要求设定固定真空度、真空度梯度,有定时功能,断电时可以自动放气,防止系统过压。
进口药品前处理使用的平行蒸发仪应满足以下要求:可一次处理多个样品,样品之间无交叉污染;仪器具有防喷溅设计;真空控制器可按要求设定固定真空度、真空度梯度。
二、专家论证意见:
国产仪器无法满足采购方对进口药品前处理的要求,建议购置进口设备。
三、论证专家、律师:
姓名,单位,职称(四位专家和一位律师)
马锦涛,无锡崇宁律师事务所,律师
凌 霞,无锡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研究员
虞锐鹏,江南大学食品科学与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高级工程师
苏晓燕,无锡市环境监测中心站,高级工程师
龚 皓,无锡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高级工程师
现将以上情况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携书面材料与以下单位联系,逾期提出的异议将不再受理。
采购单位:无锡市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联系人:冯菊峰
联系电话:********/130*****626
财政部门联系人:曹主任
联系电话:0510-********,传真:0510-********
采购单位名称:无锡市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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