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高新区开发建设指挥部洛阳高新区河洛路(安康路~南苑路)路灯改造提升工程路灯招标公告

洛阳高新区开发建设指挥部洛阳高新区河洛路(安康路~南苑路)路灯改造提升工程路灯招标公告


河南兴伟招标有限公司洛阳分公司受洛阳高新区开发建设指挥部委托,就洛阳高新区河洛路(安康路~南苑路)路灯改造提升工程路灯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应条件的供应商积极参加。一、招标(采购)项目名称:洛阳高新区河洛路(安康路~南苑路)路灯改造提升工程路灯采购项目二、项目编号:高新政采招标(2019)0031号。三、资金来源及预算控制金额:资金来源财政资金。第1标段(包)洛阳高新区河洛路(安康路~南苑路)路灯改造提升工程路灯采购项目,预算金额:*******.80元;四、招标(采购)项目简要说明:本次招标共 1个标段。主要为 本次路灯改造西起安康路,东至南苑路,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根据要求全线更换路灯。(详见招标文件)。五、政府采购政策:节能环保产品优先或强制采购,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不接受进口产品。六、合格供应商除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投标人应具有法人资格,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其经营范围应包含所投项目的采购内容)。2、供应商须提供2016-2018年度(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以来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包括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附注);供应商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最近一月的财务报表扫描件;3、投标人须提供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扫描件:主要是投标人的税务登记证(投标人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完税证明或缴款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4、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七、本次招标(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八、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本次采购中标服务费参照相关标准计取,由中标人支付。九、获取招标(采购)文件时间:2019年09月28日至2019年10月10日24:00通过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十、获取招标(采购)文件方式:1、本次招标(采购)实行网上获取,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lyggzyjy.cn),点击“交易登录”进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并办理 CA 数字证书。用户注册请咨询:****-********;CA数字证书办理及使用,请咨询:96596(省外请加0371)185*****420185*****421。2、办理数字证书后,请于2019年09月28日至2019年10月10日,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点击“交易登录”,选择“证书Key”方式登录,进入后选择“供应商登录”,在“政府采购业务”内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如供应商投多个标段(包),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包)分别下载获取。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采购)文件下载。3、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供应商请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栏目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招标(采购)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十一、投标(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1、投标(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北京时间)为:2019年10月21日 09时30分。2、投标(响应)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洛龙区开元大道与永泰街交叉口西南角洛阳市民之家六楼)。3、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将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至“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未加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1份(U盘介质,密封包装,注明项目名称,并在封套上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或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未加密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应与加密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为同时生成的版本。4、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公告期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十三、采购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名称:洛阳高新区开发建设指挥部地址:高新区新华东路与滨河北路交叉口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孔女士 ****-********十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名称:河南兴伟招标有限公司洛阳分公司地址:洛阳市西工区王城大道与九都路交汇处中迈红东方广场A区公寓楼1005房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武先生 177*****229十五、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2019年09月2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路灯 提升 路灯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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