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与设计学校校园雕塑工程招标公告

艺术与设计学校校园雕塑工程招标公告

浙江省湖州艺术与设计学校校园雕塑工程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等规定,经湖州市财政局编号******* 批准,现就浙江省湖州艺术与设计学校校园雕塑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格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浙安采字[2011]-010

二、项目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工程内容:

序号

内容

数量及单位

1

校园雕塑工程

1项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

预算

280万元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投标人的特定条件:

1、投标人必须为独立法人企业且公司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人民币;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1年5月11日- 5月19日,上午08:30-11:0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湖州市龙王山路1278号(中大绿色家园营业房)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 500 元,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允许潜在投标人前来认购招标文件。

七、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介绍信、企业概况、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必须包括雕塑(雕刻)设计、制作的资质】、企业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拟参加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全国城市雕塑建设指导委员会颁发的《城市雕塑创作设计资格证书》,并具备《建筑项目经理证》、企业且具有自己的雕塑专业加工厂,面积在3000平方米以上。(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3、2008年-2010年企业业绩证明资料:投标人单位承担过不锈钢、石材、铜等雕塑工程100万元及以上工程3-5个,提供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雕塑工程七寸彩色照片若干张及相关图纸。(相应配套资料必须与工程内容相符)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捌仟圆整 ;

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的银行帐户中汇出,汇入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银行帐户中(在认购招标文件时同时缴纳);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帐户汇至:

账户名称: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湖州农行仁皇山支行

银行帐号:***************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1年5月31日上午9:0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湖州市招投标中心(湖州市凤凰路800号),详见一楼大厅公告栏,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拒绝接收。

投标人应于2011年5月31日上午9:00时前将样品包装好并送至湖州市招投标中心(湖州市凤凰路800号),逾期送达将拒绝接收。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1年5月31日 上午9:00时在湖州市招投标中心开标室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出席)。

十一、招标文件下载地址: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 http://zjzfcg.gov.cn)

“浙江省湖州市招投标网”(http://ztb.huzhou.gov.cn)

“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 http://www.hzjagc.com)

十二、业务咨询:

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王

联系电话:****-******* 传 真:****-*******

浙江省湖州艺术与设计学校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

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

湖州市财政局采购办,联系电话:****-*******

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1年5月1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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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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