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建一局一公司-西南区域-劳务-招标-西南分公司-成都万达城室外主题乐园项目

中建一局一公司-西南区域-劳务-招标-西南分公司-成都万达城室外主题乐园项目


采购详情采购单成都万达城室外主题乐园施工总承包工程机电安装工程施工劳务招标文件 (3).doc

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成都万达城室外主题乐园施工总承包工程

机电安装工程施工劳务招标文件

招标单位: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高月杰

联系方式:153*****899

2019年月


目录

*******">投标邀请 2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

*******">二、招标文件总则 4

*******">三、投标报价说明 7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及递交 15

*******">五、开标及评标 17

*******">六、其他 18

*******">七、附件 19


投 标 邀 请

致:

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对成都万达城室外主题乐园施工总承包工程

机电安装工程施工劳务招标,现诚挚邀请贵公司参与投标。

1.项目名称:成都万达城室外主题乐园施工总承包工程

2.招标内容及范围:成都万达城室外主题乐园施工总承包工程(8.69万平方米)机电安装工程施工劳务招标。

3.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地点:2019年月日起至月日到成都万达城室外主题乐园施工总承包项目机电部领取招标文件。

4.投标人资质等级:具有机电设备安装工程资质或水电安装劳务资质的施工单位。

5.现场踏勘:招标单位不统一组织,投标人自行组织。

6.通过本次招标拟确定3-6家劳务分包单位(根据本工程的现场条件划分,具体施工部位由招标人分配),并由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劳务分包合同》。

报名方式及截止时间:请贵单位于2019年月日11:00之前通过中国建筑集中采购网络交易平台(http://www.cscec-buy.com)报名,超过截止日期,不再受理报名。

7.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月日上午 时(北京时间);

标书递交地点:成都万达城室外主题乐园施工总承包项目机电部

8.开标时间(总包自行开标)

9.联系人: 高月杰

电 话: 153*****899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

工程名称

成都万达城室外主题乐园施工总承包工程机电安装工程

2

业主单位

成都万达城投资有限公司

3

总包单位/招标人

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4

建设地点

都江堰市玉堂镇

5

招标单位联系人

高月杰

联系电话

手机

153*****899

6

招标范围

成都万达城室外主题乐园施工总承包工程(8.69万平方米)机电安装工程施工劳务招标

7

承包方式

劳务分包

8

工期要求

分包人按计划分段施工,并满足业主单位的工期要求。

9

质量要求

符合合格工程质量标准,通过国家及当地有关政府部门认可的质量检定单位之验收合格标准。

10

文明施工要求

施工现场达到“省安全文明工地”

11

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具有机电设备安装工程资质或水电安装劳务资质的施工单位

12

工程保修

两年

13

付款方式

详见工程款支付条款

14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日期后60天

15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16

投标文件递交

将投标文件密封,并在封袋骑缝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印鉴,于2019年月日11点前送于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成都万达城室外主题乐园总承包项目机电部(地址:都江堰市玉堂镇政府旁中建一局项目部),过期按废标处理。投标人如有疑问,请与招标人联系。

联系人:高月杰电话:153*****899

17

开标时间地点

另行确定

18

评标标准

本次招标由招投标小组结合投标单位商务报价、付款条件、注册资金、资金垫付能力、质量等级、运输卸货方案、信誉、业绩等进行综合评估,选择合理低价中标单位。

二、招标文件总则

1.总则

1.1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招标。

1.1.2本招标项目业主: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都江堰市玉堂镇

1.1.5 工程概况:成都万达城室外主题乐园施工总承包工程(8.69万平方米)机电安装工程,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承建,总建筑面积约8.69万平方米,地下一层、地上三层的小单体为主。

1.1.6施工场地:本工程三通一平已经完成,供施工单位使用的场地,以规划红线为界,凡需使用该区域外的场地,必须事先获得甲方单位和有关管理部门的同意,否则不能随意搭建临时设施及堆放货物。

1.1.7本工程施工用水、用电由发包单位负责在工程开工前接至施工现场指定位置,中标施工单位进场后应从发包人提供的电箱位置及水管接驳口处接出至各施工区域。

1.2招标范围、计划工期、质量要求

1.2.1 本次招标范围:招标人有权分配投标人的施工区域以及专业。

成都万达城室外主题乐园施工总承包工程

地块号

面积(㎡)

承包范围

河东

8.69万

电气、给排水安装工程

1.2.2 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 本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投标人资格要求

1.3.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其他要求:无

1.3.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4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5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6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7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8踏勘现场

1.8.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8.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8.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8.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9 分包

投标人在中标后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转包。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2.1.1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评标办法;

(4)总则;

(5)投标报价说明;

(6)图纸;

(7)技术标准和要求;

(8)投标报价清单;

(9)其他已列附件。

2.1.2 根据本章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并且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并且修改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保证金

    3.1议标结束通知进场后10天内,提交10万元(人民币)履约保证金到指定账户。工程竣工及结算后10日内无息返还。

    开户行:具体根据甲方通知

    开户名:具体根据甲方通知

    开户账号:具体根据甲方通知

    其他说明:

    4.1 本招标文件中:

    甲方、发包人、发包单位、总包单位、招标人皆指招标单位;

    乙方、投标人、施工单位、承包方、分包人皆指投标单位(或投标中标单位)。

    4.2本招标文件是发包单位在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招标过程中的规范性文件,是各投标单位编制标书的依据,也是发包单位与投标中标单位签订施工承包合同的依据,并将作为施工承包合同的附件之一,与施工承包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3 各投标单位须认真踏勘施工现场,熟悉施工现场及周围地形、地貌、施工作业空间、交通道路等情况,并在投标书中考虑可能影响投标报价的一切因素,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和已完工程周边等情况为理由,延长竣工期限或提出其它任何经济补偿的要求。

    4.4 各投标单位须充分考虑本工程的特性、场地情况同时应对影响本工程工期、质量、场容场貌、文明卫生等一切不可预见的费用考虑在投标书中。一旦中标,招标单位将不会增加该投标书中尚未考虑的一切补偿费用,希望各投标单位予以重视。

    4.5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招标单位。

三、投标报价说明

1. 计价方式:

1.1 本合同按万达集团机电招标清单计价,固定单价合同形式。

1.2 合同价款计取定额中相应工作内容的综合人工、辅材费、机械费。

1.3分包人采购的材料,价格由发包人和分包人双方协商确定。

1.4按实际工程量结算。

1.5企业管理费、利润、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均包含在固定单价内。

2. 投标报价格式:

详见投标报价单

3. 报价包含的内容:

3.1报价包含的承包范围

3.1.1成都万达城室外主题乐园施工总承包工程河东机电安装工程中的所有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等其他甲方指定的工作内容。即所有根据图纸、甲方与业主的往来函件所列明和承诺的全部工程内容,包括安装非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等。(同业主对总包方的发包范围,具体范围详见图纸、及相关资料),达到要求并通过政府有关部门竣工验收及业主收房为止;

3.1.2正确完成全部工程、业主或招标人指定分包各专业工程施工及给排水、电气工程

3.1.3 劳务分包供应材料参照定额内的所有辅材包含且不限于以下材料:

各类螺栓、螺母、膨胀螺栓、地脚螺栓、木螺钉、镀锌木螺钉、板方材、道木、氧气、乙炔、水泥、沙子、帆布、铆钉、垫铁、砖、石、带线、铜鼻子、接(过)线盒、直接、锁扣等。

各类垫圈、棉橡胶板、橡胶垫、石蜡橡胶板、石棉绳、石棉绒、石棉盘根、电焊条、压力表弯管、排水球胆、胶皮管、接线盒、玻璃丝布、塑料管制品(塑料管本身及管件除外)、塑料护口、塑料胀塞、卡子、吊链、弹簧垫圈、垫圈、金属软管(电气用)、软管接头及螺母、尼龙接头、塑料台(电气灯具用)、各类铁丝、钢丝。

各类油漆、化学溶剂、化学制品辅料。各种焊接材料、粘结剂。铜端子、自粘性橡胶带、黄蜡布带、胶木线夹、密封胶、油麻绳、防水粉、防水砂浆、塑料带、生料带、棉丝、钢锯条、油麻、石笔、砂轮片、砂纸、电动钻头、胶合剂、清油、清漆、沥青、白布、纱布、黑胶布、标志牌、草袋、石料、铁纱布、封铅、合页、变压器油、裸铜线、电缆、母线管的连接件等除招标方明确供应以外的所有材料。

注意:上述材料/设备在本项目不一定都发生,分包人应依据工程具体情况并结合自身施工经验认真复核,多报或漏报产生的风险由分包人自己承担。

3.2投标报价说明:

3.2.1本合同按万达集团机电招标清单计价(详见附件清单)。

合同价款计取定额中相应工作内容的综合人工、辅材费、机械费,按实际工程量结算。

以上费用之和为最终结算价格(包含企业管理费、利润、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

分包人采购的材料、价格由发包人和分包人双方协商确定。

3.2.2 本价款包含为完成本工程所有工程所需的费用。

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含人工费调增、调价)、机械费、材料费、税金、风险费、对现场其它分包/分供方的配合照管费、测量费、对所有材料(包含甲供材料及业主供应材料)保管费、二次搬运费、垃圾清理外运消纳费、成品保护费(含其它专业分包方)、整体工程竣工清理费、文明施工费、验收费、劳保用品费、生产工具费、意外伤害保险费、酷热天气施工费、交通差旅费等。

3.2.3 如发生本协议承包范围所述工作之外的零星工作,需在3天内上报该部分工作内容及报价(如逾期未报则视为对总价无影响),现场按实签证需机电安装工程师、机电生产经理、机电项目经理共同认可,零工签证按大工180 元/工日计,小工120 元/工日计,其中一个工日按照10小时工作制计算,不足10小时工日按照小时单价计算。

4. 工期

4.1.合同工期为:以发包方通知日期为准。

总日历天数为:暂定为1030天(乙方不得以工期作为借口索赔)。

4.2保修期为:自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两年。

4.3 合同工期已考虑各种停水、停电、节假日(包括但不限于如春节、五一、国庆、元旦、清明、中秋、周末假等)、高考、农忙、政府因素、现场工作面、场地条件、地质情况、施工难度、与相关单位施工配合等因素影响。

5. 适用的工程建设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32-82);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42—2002);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43—2002);

《给水排水构筑物施工及验收规范》(GBJ141—90);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97);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其他与工程相配套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工程所在地相关职能部门的规定要求等现行国家、行业标准验收规范。

除以上工程建设标准以外,总包合同中约定的与分包工程相关的工程建设标准均适用于本分包工程。

6. 双方责任及义务

6.1招标人义务

6.1.1招标人应在本合同签订生效后根据业主图纸会审时间安排组织分包人参加图纸会审,向分包人进行设计图纸交底。

6.1.2项目开工前现场三通一平结束,现场具备施工条件;

6.1.3开工前,招标人将水管连接点及二级电箱接驳点交接给分包人,后续施工现场临水临电接驳及现场布置由分包人负责,现场接驳点的控制需与招标人协商并上报临水临电方案后双方配合施工;

6.1.4由招标人以书面形式提交分包人,并于现场验收;水准点、坐标控制点交验完毕,即由分包人负责保护,此后由于破坏或失准带来的重新测量、放点费用及由此造成的其他损失均由分包人承担;

6.1.5招标人负责现场保卫工作;

6.1.6根据分包人施工需要,协调垂直运输设施、外用电梯的使用计划安排;

6.1.7提供现场水电接驳点,其中施工用电仅提供至2级箱;

6.1.8提供工人临时住宿(每间至少住7人,不提供住房内的床及床上用品等。除分包人所有宿舍中的最后一间外,每间未住满7人的收取50元/床)每间收取1000元(人民币)押金于退房后无息返还。

6.1.9生产区水电费由招标单位承担,生活区水费由招标单位承担,电费由承包方自理(购买发包人指定的电费卡,卡费100元每间宿舍一张)。不能私自使用空调、电磁炉等大功率用电设备,承包方不可以自行搭建厨房。

6.1.10根据工程施工需要,发包人有权无条件对分包人的任务进行调整,重新划分现场各分包单位实际作业区域或就专业施工内容作出调整。

6.2投标人义务

分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6.2.1按照发包人发出的进场指令时间,按时组织足够的施工人员、管理人员、机具设备进场。并保证现场有三位脱产人员(项目负责人,电气代班,管道代班),且分包方会对其进行考核并有权要求投标单位更换,投标单位一旦进场,则这三位脱产人员必须就位;

6.2.2严格执行发包人的现场管理制度及各项管理要求;

6.2.3严格按照发包人的总体施工组织设计相关要求和施工方案进行施工,施工过程中存在危险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作业,施工前必须单独编制施工措施方案,获得发包人现场代表批准后方可施工,同时未经现场代表认可,不得擅自更改施工方案;

6.2.4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服从发包人、监理、业主代表对质量、进度的管理,各项施工管理应严格按照发包人企业的质量保证体系、职业健康安全及环境管理体系的规定标准实施,为确保各项工作的管理质量和力度,根据工程管理的要求分包人在正式组织施工前必须配备合格的质量检查员、安全员;

6.2.5 分包人的合格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法人委托书、有关证件及本工程在册管理人员名单必须在合同签订前提交给发包人人力资源管理部,已备查用;

6.2.6 分包人负责自发包人提供的现场水源、电源接驳点后的所有工作设备布置、管线连接/配线、维护、使用工作,并应符合本合同有关安全、标识、标准、电气性能方面的规定。本工程生产区水电费由发包人统一负责,但分包人承担由于施工过程中水电浪费而造成的罚款;

6.2.7分包人用于本工程的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如:焊工及特种焊工、管工、电工、起重工、信号工等必须持证上岗,合格的原证件在现场统一管理备查;

6.2.8 分包人进入施工现场的全部人员名单,应为分包人合法雇佣人员,并与分包人签订了有效劳动合同,有关合同影印件(样本)和人员明细,报项目经理部、发包人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施工过程中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擅自变动,否则视为违约,如确需调整,则在人员变动发生3日前,报项目经理部,同时应当按照成都市建筑专业劳务管理有关规定,办理人员变动手续,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及费用;

6.2.9 分包人应遵守地方政府/建设单位/总包单位有关施工作业区域管理的各项管理规定;

6.2.10在符合我国的国家现行施工及质量验评规范规定的同时,要满足业主、发包人提供的技术规范的要求,在所采用的技术规范不同时,按较高要求的技术规范执行;

6.2.11隐蔽工程及关键部位必须经业主、设计、监理验收合格后做出记录,并由发包人书面通知后方可继续施工;

6.2.12竣工交付其他工序安装后,发现本分包工程发生的施工质量问题时,分包人应及时派人修改、处理,所发生的费用由分包人自理。如分包人修改、处理后仍不能达到发包人的要求,发包人有权委托他人完成修改工作,发生的费用按照双倍在分包工程款中扣除;

6.2.13施工中预留的各种孔洞、沟、槽、预埋铁件等应负责预留预埋,分包人在土建浇筑混凝土之前,应核对预留预埋工作,并负责对预留错误、遗漏的孔洞进行修补完善并在土建施工过程中进行有效看护,有关此项工作可能导致的费用增加因素分包人已在人工机械综合指标单价中全面考虑;

6.2.14负责现场成品保护工作,并保证不损坏作业面内已经完成的由其他承包商施工的各种成品、半成品。如因分包人管理不力造成的损坏或遗失,分包人承担全部的责任及经济损失。如自身的成品、半成品被他人破坏,应无条件修复,并在24小时内及时通报发包人,发包人核实后给予协调处理,工期不予延长;

6.2.15分包人在施工中,应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一切质量和安全事故的发生,若发生人身、交通、消防等安全事故,应严格按照成都市有关施工安全管理规定进行申报,并应积极采取措施,将伤亡或损失降到最低,事件发生后,不得采取隐瞒、欺骗手段掩盖事实真相,分包人应指派专人负责有关事件的处理工作,并及时上报发包人、配合发包人有关工作,包括提供各种原始记录、影像资料等;

6.2.16若发生安全或重大质量事故,经有关部门确认,予以缓付工程进度款并进行罚款、停工处理;

6.2.17 若分包人在工程质量上达不到本项工程的各项施工技术规范/技术规格说明书要求的质量/技术要求,并且经返工或修改仍无法达到有关验收标准,发包人有权减少分包人的施工范围工作内容或终止分包合同,所有返工或发包人委托修改施工发生的费用由分包人承担,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6.2.18 严格按照发包人的总体施工组织设计和发包人代表批准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未经发包人代表认可,不得擅自更改施工方案;

6.2.19分包人正式进场前应向发包人申报工程用水用电负荷,并提供现场临电布置方案;

6.2.20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服从发包人、监理对质量、进度的管理,必须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并按发包人要求配备专职质量检查员;

6.2.21 分包人在收取工程款时,必须向发包人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

6.2.22 协助发包人处理好施工作业时间,遵守国家及成都市政府有关施工扰民、噪音控制及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上述规定而造成的后果和费用损失;

6.2.23 分包人在施工中及时积累交工验收资料,并随工程进度情况同步提供本工程所需的各种试验、隐蔽检查、验收、工序检验、预检记录及相应的施工技术资料等,施工技术的有关文件必须做到真实、准确、完整、可靠。协助发包人汇总编制工程竣工资料,在分包人承包的工程竣工时,提供完整的施工原始资料,并协助发包人编制竣工资料;

6.2.24 根据发包人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每月20日前向发包人提供月进度施工计划、材料进厂计划以及已完成工程量报表等;

6.2.25 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分包人负责将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垃圾清运至发包人指定地点。分包人应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6.2.26 本项工程不得转包施工,否则发包人将向承包方索赔私自分包工程造价的100%,作为违约金;

6.2.27 施工期间对现场技术及管理人员的要求:

1)分包人派驻该项工程的项目经理,在未得到发包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否则将被认为分包人严重违约,如因此导致合同终止,分包人应对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负责;

2)现场所有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必须统一服装,明显标识,证件齐全(包括但不限于健康证、暂住证、身份证、务工证)。施工人员的工作服装、安全帽(由发包人组织统一购买,安全帽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及其他各类安全用品、设施应按照中建一局统一规定的CI形象标识规定,施工人员须刷卡进出施工场地及生活区,所使用的卡由发包人组织统一制作,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3)发包人有权要求分包人撤换不守法纪和工地规章制度或不称职或疏忽或发包人认为其雇用是不恰当的人员。未有发包人书面准许,分包人不可再用此等人员;

6.2.28 分包人提供用于本工程施工中所需(除本合同已明确由发包人提供的机械设备外)各种施工机具,且保证性能良好,符合电气安全性能规定;

6.2.29分包人负责施工范围的材料(由发包人包括业主供应用于本项安装工程的设备、材料、配件等供应分包人负责安装的)、半成品、成品的搬运,场内运输及卸车工作,和二次搬运(具体参照《四川省建设过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其费用增加因素,分包人在人工机械综合单价指标中已经充分考虑,不会因此额外向发包人提出费用增加请求,或调整单价。

6.2.30 在任何情况下,分包人不得以变更/洽商等未获得费用批复为理由影响或拒绝工程的继续施工;

6.2.31分包人用于工程的安全防护设施的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钢管脚手扣件、漏电保护器、临时供电用电缆、电焊机二次侧保安器、配电箱(柜)、政府及上级规定的其它产品的使用管理按照“建一质字(2004 )255号(关于修订《中建一局集团重要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

6.2.32 用于本工程的材料、设备、配件在订购及施工前,分包人须预先核对清楚图纸及其他文件所显示之尺寸及查阅和理解发包人代表所提供之规范,设计资料及要求。假如此等文件,图纸或工程规范出现任何的不一致时,分包人应立即通知发包人代表不一致之处及须待澄清之处,分包人应预留最少14天发出有关的澄清指示。一切因分包人没有遵守上述要求而引致之返工及弃置工作导致的索赔,发包人将不会受理;

6.2.33分包人必须负责计算其需要的物料的订货数量。发包方只负责按发包方或总承包方发出的图纸加已由其确认的合理损耗的物料数量。任何超出此范围而又需要完成本分包工程的物料,其费用须由分包单位承担;

6.2.34 分包人负责提交供货计划以便发包人安排物料按时供应;

6.2.35发包人供应的物料应送到工地地面层发包单位指定地点。若发包人要求送到工地外的中转场地,则由中转场地运到工地的工作及其费用由分包人免费负责;

6.2.36分包人须自费负责一切物料的所有损耗、遗失、由于分包人的失误而引起的损坏、以及在规定的保修及保修期内需要的替换物料和劳力;

6.2.38若分包合同图纸只显示某些工程的概念性设计,或分包人若发现图纸上的偏差或错误,应及时向发包人代表提出疑问,发包人通知业主由设计部门及时修正,但分包人不得擅自修改施工,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分包人承担;

6.2.39分包人须遵循当地交通、市政设施管理部门关于道路的使用、车辆的停泊、使用时间等规定及限制,并提交其分包工程所需的申请及负责有关费用;

6.2.40 在展开任何工作或订购任何物料前,分包单位须核实图纸上及现场的所有尺寸,及审核图与图和图与工料规范之间有没有不符,若发现有任何偏差,必须立即以书面通知发包人,由发包人给予指示。发包人不负责分包人未进行充分地审核而引致的虚耗物料或工作阻延;

6.2.41分包人领用发包人/业主供应的用于本项的物料/设备,剩余部分在施工期间或竣工后分包人不能擅自取走,或毁坏、填埋、焚毁。此类剩余物料的处置权、所有权归发包人/业主。

6.2.42 分包人须把一整套的分包合同文件(单价可除外)包括图纸、规范连同工程开始后签发的一切指示、附加图纸、补充工料规范、资料表和细节存放在工地,以便发包人及其工程顾问可随时查阅参考;

6.2.43本分包合同所确定的各种综合单价和优惠让利,已经综合考虑因工程施工需要所发生的加班加点或采取措施导致的费用增加因素。发包人不接受此类原因提出的费用增加请求或经济索赔。

6.2.44在本合同签订后,履行过程中,无论任何原因,分包人不能纵容、组织或煽动工人停工、滋事或骚扰业主/发包人,否则,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发包人不予工期顺延,且发包人将处以分包人每次不低于人民币伍万元的违约金,分包人并承担因此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直接或间接损失(含名誉损失);

6.2.45合同履行过程中,对社会上发生的各种游行、集会及社会重要场所的活动,没有得到业主/发包人的命令不得组织工人参加。否则,分包人承担因此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含名誉损失),且发包人视情节轻重对分包人进行经济处罚。

6.2.46 投标人有义务配合土建拆模后机电安装工程范围内的修复,此项内容以及包含在综合单价中。

6.2.47投标人必须保证不限于如春节、五一、国庆、元旦、清明、中秋、周末假期、高考、农忙等特殊时间段人力的充足满足现场施工进度。

6.2.48本协议正式签订后十日内,分包人按照当地有关规定必须到相关政府部门办理合同备案及相关手续及相关注册手续,若分包人不能及时办理,则发包人按相关标准从分包人合同价款中双倍扣除相关费用;若分包人仍不能及时办理,发包人保留因分包人不积极配合而解除本协议的权利。

分包人未能履行6.2款各项义务,造成发包人损失的,分包人赔偿发包人有关损失。

6.3施工的具体要求:

6.3.1安全生产及防护措施:

施工期间发包人须对分包人现场人员的安全负责,对他们进行安全教育,要求现场所有人员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

6.3.2发包人应制定并实施严格的消防管理制度,在现场储存或正在使用易燃或可燃材料时,有明火施工的工序时,必须实行严格的“用火证”管理,配备足够的消防设备和设施,成立由发包人担任组长的临时消防组或消防队,宣传消防基本知识和基本操作培训;消防管理制度应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和政府消防管理机构的要求。

6.3.3分包人应随时遵守当地政府法则,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

6.3.4现场人员管理

①工人形象:分包人现场人员需戴安全帽、反光背心、工牌上岗。

②出入现场及限制:工地所有的出入口大门出入均由发包人相关保安人员进行管理,未经发包人同意的来访者不能进入现场。除发包人以外的人进入工地现场,均需进行来访者登记,包括进入现场人员的名字、进入现场目的和进入现场时间等内容。对于进出工地现场的车辆及机械设备,必须有发包人的签字方可进出,否则保安有权禁止其出入。

7. 水、电供应

7.1 分包工程实施所需临水、临电费用的支付另行约定如下:

1)分包人承担本分包工程范围内的临水临电设施维护,发包人将电接至二级箱,水至楼层,剩余施工费用由分包人承担。

2)分包人在使用时要注意水、电的节约,如分包人在使用时有长明灯、长流水等浪费行为,视为分包人违约,分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不超过1000元/次的违约金。如违约次数累计超过3次,则发包人有权在分包人应付工程款中扣除合同总价1%的款项,作为分包人对发包人水电费用的补偿。

8. 环境保护

8.1分包人的其它工作:分包人应根据发包人要求,按照发包人ISO14000标准建立的环境管理体系的要求进行施工,对与本项目有关的大气排放、水体排放、废物管理、土地污染、原材料与自然资源的使用及其它环境问题和社区问题如噪声和绿化等六个部分进行识别、控制、及时报告并保留过程记录文件。对事故和紧急情况的处理,如:火灾、泄露、地震、爆炸、暴雨、大风、停水停电等也要根据发包人的要求及时进行应急处理、报告并保存好相关记录。任何不按照发包人相关的要求和规定而造成环境污染或事故处理不当所造成的损失将由分包人承担。

9. 安全防火监管

9.1分包人整改未达到发包人要求,应向发包人支付的违约金数额为合同总额的1%,此金额发包人有权直接从分包工程款中扣除。

10. 工期约定

10.1如本分包合同没有约定开工日期,则具体开工日期以分包人收到中标通知书或本合同签署后,发包人现场的通知为准,由发包人编排详细施工进度,开工和竣工的日期将随实际进度由发包人调整。发包人有调整工期的权利,分包人不得因此增加费用。

11. 分包人的质量体系

11.1分包人代表及其组织如需更换现场人员,需提前与发包人取得联系,如发包人同意更换,则分包人方可更换相应人员,分包人如擅自更换项目经理,将支付每人每次人民币2 万元的违约金;如擅自更换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分包人将支付每人每次人民币1 万元的违约金,发包人有权要求分包人更换发包人认为不称职的分包现场相关人员,分包人需立即满足发包人要求,否则视为分包人违约,对分包人处以1万元的违约金。

11.2质量目标

本工程的质量标准为合格,且符合国家或工程所在地的现行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规程、标准的规定。分包人工程须达到如下目标:

检验批次交验合格率达到: 100% ;

分部工程一次交验优良率: 100% ;

质量问题整改率: 0% ;

为保证工程质量,分包人必须采用有效的、环保的、先进的施工工艺和施工方案,以保证工程总体质量达到上述质量目标。

12. 分包人应做的其它工作:

1、分包人须安排经验丰富的管理人员常驻工程现场,并做好与其它分包人的接口工作。

13. 工程款支付及结算:

13.1 本工程无工程预付款。

13.2 本工程进度款支付: 按月计量及节点支付方式。支付款项前提供与付款单金额一致的合法发票。

13.2.1 根据业主付款情况,按工程节点支付具体如下:,

每年9月1日按照已经审核完成节点工程款支付至审核完成的60%。

春节前按照已经审核完成节点工程款支付至审核完成的70%。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60个工作日支付至已经审核完成工程款的80%。

乙方结算资料报送后60天内甲方完成审核工作,支付至竣工结算总价的95%,剩余5%作为质保金,2年质保期结束后无息返款(最终结算至95%工程款时,乙方必须开具结算总价100%的全额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一切款项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13.2.2 工程进展过程中的设计变更、签证等费用,不计入进度款内,根据结算后付款条款执行;

13.2.3 不在合同范围内的零星点工在发生后三日内书面提交发包人,逾期视为分包人放弃此项权益;

13.2.4 进度款与质量挂钩,施工中发现不合格项目时,分包人应及时进行整改,同时把整改措施以书面形式报发包人存档备查。不合格项目整改工作应当在当次申请进度款之前完成,并请发包人复查通过,否则相应工程款顺延至下月拨付。不合格项目不计入本次完成工作总量内,即不能申报支付进度款;

13.2.5 中期结算及最终结算付款公式,发包人依据付款方式付款;

14. 质量文明安全施工:

分包人应做到安全、文明施工,满足发包人现场文明施工的措施和要求;同时满足交通、环保、民扰和扰民等政府相关部门的规定和要求,免除业主和发包人因此可能遭受的任何形式的损失。若由于分包人的原因,给业主和发包人造成的损失全部由分包人承担。

15. 违约

15.1分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每逾期一日,分包人应向发包人按照合同结算总额的1%支付违约金,并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

15.2分包人的其它违约情形: 分包人未能履行本分包合同范围内的分包人义务,皆视为分包人违约。

15.3分包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目标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分包工程验收等级如低于分包合同规定的质量等级,发包人有权扣除竣工结算额的3%作为违约金,发包人有权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及递交

1. 投标文件的组成

1.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正本应包括下列内容:

投标文件包括商务标部分,商务标为明标,需制作、装订、密封。

1.1.1商务标部分(一式贰份,其中正本壹份,副本壹份)包括以下内容:

投标函、开标一览表、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入本工程施工机械设备表、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它投标资料。

(1)有关确立投标人法律地位的原始文件的副本复印件(包括营业执照、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提供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简历及相关证件的复印件;

(3)投标人近3年“类似工程”经验的情况

(4)投标报价表

2. 投标有效期

2.1投标文件在本须知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之后开始计算,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4项所列的日历内有效。

2.2在原投标有效期结束前,出现特殊情况的,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 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3.1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必须打印清晰,装订成册。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应由投标人的法人代表或授权代理人签署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2全套投标文件正本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如必须修改,修改处应由法人代表(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3未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地方签字(或印鉴)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文件。

3.4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4. 投标截止期

4.1投标截止时间于投标须知前附表相应规定。

4.2如发生特殊情况,需延长投标截止时间,招标方将以补充通知的方式,通知所有取得同一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在上述情况下,招标人与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前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

4.3已送达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得撤回、修改投标文件。

5. 投标递交

投标文件应按规定的日期和时间之前由专人送达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地点。

6.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6.1投标文件递交以后,如果投标人提出书面修改或撤标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招投标小组,招投标小组可予以接受,但不退还投标文件。

6.2投标人修改投标文件的书面材料,须密封送达招投标小组,同时应在封套上标明“修改投标文件(并注明招标编号)”和“开标时启封”字样。

6.3开标后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也不得对投标文件进行修改。


五、开标及评标

1.开标

1.1招标方于投标须知前附表相应规定进行。

1.2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文件作废:

1.2.1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1.2.2投标文件正本未按规定签字盖章的;

1.2.3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文件违背关规定或有严重编制技术错误或达不到规定编制深度和招标文件要求;

1.2.4投标文件正本文件上的印鉴与资质证书上的名称、名字不符及投标人提供的有关资料、证书、证明材料有假或伪造的;

1.2.5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制作投标文件的;

1.2.6未响应招标文件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

1.2.7与其他投标人或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

2.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由招投标小组结合投标单位信誉、业绩、资金力量、工期以及投标报价等进行综合评估,择优确定中标单位。


六、其他

1. 其他说明:

投标单位自行考虑施工期间影响单价的各种因素,无论是受市场涨价还是现场条件影响亦或受不可预计的因素影响,招标方都不会调整各项单价。

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2018年 月 日


(封面格式)

机电安装工程劳务分包

招 标 人: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成都万达城室外主题乐园施工总承包工程机电安装工程

投 标 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二O一九年月 日

七、附 件

附件一

投标函(格式)

致:

根据贵方成都万达城室外主题乐园施工总承包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劳务分包(项目名称)招标文件,遵照规定,我方经考察现场和研究上述工程招标文件承诺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1、根据投标人须知的条款,我方所提供的全部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壹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招标文件中的各项条款。

(2)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3)我方同意提供按照招标方可能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4)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投标人名称(公章): 授权代表姓名:

附件二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格式)

投标人名称:

地址:

姓 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的法定代表人。委派参加成都万达城室外主题乐园施工总承包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劳务分包竞标,签署上述投标文件处理与投标相关的一切事务。

特此证明。

投标人:(盖章)

日期:年月日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格式)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的(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成都万达城室外主题乐园施工总承包工程机电安装劳务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开标、评标中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性别:年龄:

单位:部门:职务:

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附件四

项目班组成员情况

序号

岗位名称

姓 名

职称

联系电话

1

项目负责人

2

现场负责人

3

技术负责人

4

施工员

5

施工员

6

施工员

7

安全员

8

资料员

9

10

11

12

13

14

注明:上表为现场委派施工管理人员名单,投标人据实填写,此项作为投标文件评标依据,未列之处,请各分包单位自行填加。

附件五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工程所在地施工许可证、分包商企业简介,财务、设备以及人力资源情况、近三年已完或在建的代表性工程情况、主要业绩以及发包方评价文件等。(以上每一份资料为复印件或扫描件的,须加盖分包商单位公章)

附件六 投标人提供的质量和进度保证措施等内容

附件七

投标报价单

成都万达城室外主题乐园施工总承包工程经理部:

经详细审阅和分析研究贵方提供的本工程的招标文件、技术规范、工程图纸、地质勘查资料等,考察并研究工程现场及周边乃至区域环境等诸多因素,并结合上述工程特点和我们自身的条件,我公司愿以如下价格承担本工程工作。

一、工程量计算:按实计算。

二、计价形式:按甲方提供招标清单(详见报价清单)。

三、安装工程计价原则

1. 合同价款计取定额中相应工作内容的综合人工、辅材费、机械费以上费用之和为最终结算价格(包含企业管理费、利润、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

分包人采购的材料,价格由发包人和分包人双方协商确定。

2. 甲方提供工人宿舍(不含床及床上用品);

3. 生产区水电费由招标单位承担,生活区水费由招标单位承担,电费由承包方自理(先充费再使用)。不能私自使用空调、电磁炉等大功率用电设备,承包方不可以自行搭建厨房。

4. 食堂水电费额外收取;

5. 劳务分包除按第1条结算外,不计取任何取费。

四、付款方式

(响应/不响应) 招标文件中的付款条件。

投标人(公司名称):

法定代表人(授权人):

标签: 主题乐园 室外 万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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