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能源内蒙古盛鲁电力有限公司安保、消防服务外包三次招标公告

山东能源内蒙古盛鲁电力有限公司安保、消防服务外包三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山东能源集团内蒙古盛鲁能化有限公司,项目业主为山东能源内蒙古盛鲁电力有限公司,系招标人的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业主自有资金,资金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三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山东能源内蒙古盛鲁电力有限公司安保、消防服务外包项目

2.2项目编号:SNZB-SLDC-D20191-0148

2.3项目概况:

山东能源内蒙古盛鲁电力有限公司由山东能源集团盛鲁能化有限公司和北京新力时代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合资建立,2016年7月挂牌成立,注册资本金14亿元,公司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上海庙经济开发区,是一家以发电为主营业务的企业。

由盛鲁电力公司负责建设的盛鲁电厂一期2×1000MW超超临界空冷机组发电工程是山东能源集团响应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实施转型发展、打造煤电板块的示范项目,与山东能源集团在上海庙矿区投资的多个煤矿项目形成了煤电一体化产业发展链条。项目是上海庙至山东±800KV特高压直流输电通道配套火电项目之一,也是内蒙古自治区首台百万机组。

盛鲁电力公司致力于煤炭清洁利用,打造“节能、环保、高效”的新型电厂,使用超超临界排放技术,同步建设脱硫、脱销设施和高效除尘设施,污染物按照近零排放设计,电厂项目建成后可以带动上海庙矿区煤炭资源就地转化,推动蒙电入鲁,实现经济、环保和社会效益的协调发展和多方共赢。

2.4招标范围

山东能源内蒙古盛鲁电力有限公司安保、消防服务外包项目。

2.4.1安保服务职责:

(1)负责保护管辖范围内公共财产及员工人身安全。

(2)负责管辖范围内的昼夜保安、巡逻、门卫值班管理。

(3)负责管辖范围内机动车辆的出入检查和日常违章纠察工作。

(4)负责管辖范围内物资出厂放行的检查、验证及管理。

(5)负责检查所有人员进出现场证件的验证、登记及放行。

(6)负责甲方各部门临时交办的贵重物品的看护;负责甲方财务部存、取款的押运护送。

(7)负责处置管辖范围内的突发事件、抢险救灾和反恐防暴。

(8)负责协助公安机关对厂区发生的治安事件进行调查及处理。

(9)最大限度地预防厂区发生治安事件,如有发生,应及时通知甲方主管部门,并全力组织应急处理。

(10)负责制定以上工作范围内的各项管理制度,并按制度要求严格实施。

(11)爱护装备,严格执行装备的保养、保管和使用规定,确保装备及时发挥作用。

(12)负责对外来人员及携带物品的出入进行管理,确保盛鲁电力公司的财产和人身安全;负责外来人员档案管理。

(13)负责对外委单位生活区、用电、用气、卫生、消防、住宿管理等治安安全检查工作。

(14)负责各项安保、厂内交通管理工作,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安保、交通管理协调工作会议,总结管理经验,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并做好会议记录。

(15)加强复杂地段和事故多发地段的安防值勤巡逻,保证各岗位工作24小时无缺岗,无治安死角。

2.4.2室内安保服务职责:

(1)负责对室内门窗、重点部位等进行不定期巡逻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上报处理。

(2) 配合做好外来人员进入办公楼、周值班宿舍楼及相关区域的检查登记工作。

(3)严格执行监控室管理制度和监控室岗位值勤标准,对厂区进行24小时监控。

(4)检查紧急出口是否处于畅通状态,遇火警时沉着冷静,组织现场灭火及逃生。

2.4.3室外安保服务职责:

(1) 熟悉值勤岗位周边环境及本岗位重点防卫工作。

(2)巡逻检查厂区各处安防设施是否完好,发现损坏及时上报处理。

(3) 熟练掌握各种安防设施、设备、器材及报警装置的使用。

(4)遇到寻衅滋事、无理取闹等情况,应耐心劝阻滋事人员,先期控制,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必要时采取果断措施并及时报警。

(5)负责做好其他安保范围内工作。

2.4.4消防服务职责:

(1)负责保证人员必须按合同人员数量到位,同时确保人员相对稳定,实行 24 小时不间断值班,在接到火警通知后 5 分钟内赶到火灾现场;

(2)负责保障现场人员的数量和素质,应能满足现场生产的的需要。节假日照常执勤,假日现场应留有足够的值班人员。

(3)负责组织队员学习掌握消防知识及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确保安全第一;

(4)负责与电厂同步进行安健环、风险评估与预控管理,并达到甲方提出的相应管理目标与管理要求;

(5)负责聘用身体健康的队员从事本合同标的范围内的各项工作;

(6)负责对进行执勤训练、灭火战斗、抢险救援、现场监护等工作;

(7)负责按照相关程序,根据工作需要向甲方提出购置相应服务设施、进行周期性或临时性重大维修保养的申请;

(8)负责做好电厂的整体位置、建筑结构、生产工艺过程、厂区通道、水源设施、消防装备器材情况熟悉工作,掌握重点消防部位及火灾特点;

(9)负责组织消防队进行消防业务训练;制定训练计划甲方认可后,开展相关训练活动。根据重点消防部位的不同特点制定消防灭火方案,协助电厂建立完整的、系统的消防档案,指导义务消防队人员的学习和培训;

(10)负责责任范围内灭火工作,一旦出现火情,立即组织和指挥现场的灭火工作;

(11)负责所有各类灭火器的检查,不合格的及时上报甲方进行更换,保证消防车辆和消防器材能够正常投入使用,并用于消防训练和电厂消防,特殊情况下(外出灭火抢险救援)应经电厂综合办公室同意,厂内消防车辆并同时要满足电厂消防执勤需求;

(12)负责聘用持有合格驾驶证的正式司机驾驶车辆,保障消防车辆时时完好;

(13)负责遵守甲方消防安全责任制和防火制度,对一级明火作业进行现场监护;

(14)负责定期对甲方防火、消防器材、设施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上报甲方;

(15)负责动火作业监护;

(16)按照当地消防部门要求,服务地方救援任务安排。

(17)负责做好其他消防范围内工作。

招标范围详见下表:

标包内容

人员编制

相关要求

安保服务

23人

(业主可根据需要要求中标人调整)

1.投标方负责提供除巡逻车辆外的安保队伍、警用器械及相关设备材料(钢盔、防刺背心、钢叉、盾牌、警棍、抓捕器、警用手电、器械柜、约束带、警闪肩灯、金属探测仪、喊话器、交通指挥棒、执法记录仪、机动车阻拦装置及其他所需物品)

2.服务队伍包含项目副经理、专职安全员、四个门岗值班人员(南门岗、货运北门岗、员工宿舍门岗、外委单位生活区)、视频监控室、及日常巡逻岗等。

消防服务

50人

(业主可根据需要要求中标人调整)

投标方仅需提供消防队伍,包括:项目经理、副经理、专职安全员、驾驶员和战斗员(厂区共有5辆消防车,分别是:抢险救援车、25米云梯车、6T干粉消防车、8T水罐消防车、12T水罐泡沫消防车)、消防控制室值班员、消防通讯室值班员等。

人员资质要求:

1.项目经理:应由具有消防管理经验的人员担任(提供由服务对象提供的任职证明,具有60万千瓦机组电厂项目副经理及以上至少3年工作经验,鄂尔多斯市消防主管部门认可的项目经理从业职格证书),应具有构建(构)筑物消防员资格证书,能胜任灭火指挥和队伍管理,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熟悉档案管理,资料整理,具备较好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熟悉计算机操作,年龄在28周岁至 45 周岁。

2.项目副经理:

安保副经理:必须具有1年以上在服务60万机组安保副经理经验,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熟悉档案管理,资料整理,具备较好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熟悉计算机操作,应具有保安员证和安全资格证书;年龄在28周岁至 45 周岁。

消防副经理:具有1年以上在服务60万机组消防副经理经验(鄂尔多斯市消防主管部门认可的副经理从业职格证书),应具有构建(构)筑物消防员资格证书,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熟悉档案管理,资料整理,具备较好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熟悉计算机操作;年龄在28周岁至 45 周岁。

3.其他主要人员:

专职安全人员:具有安全管理资格证书。

消防车司机应持有国家颁发的B类车驾驶证,并具有一定工作经验;

消防队员年龄在 18 周岁至 30周岁;

身高不得低于 1.65 米;

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有违法犯罪记录人员不得担任专职消防队员和护卫队员。

护卫队员:必须是政治合格、业务精通、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有《公安机关实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办法》中认可的从业资格证书,男护卫队员身高在1.70米以上,女队员比例不得超过服务人数的10%,年龄在18至35岁之间的守法人员。护卫队员身体素质要满足现场工作要求,其中至少有2人是能够熟练驾驶巡逻车并具备相应驾驶资质的驾驶人员。

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服务要求。

2.5服务期限要求:共三年,合同每年一签,合同价款不变。但若中标单位服务质量未达到业主规定标准,则不予续签下年度合同。发生以下情形之一,即视为未达到业主规定标准:

1.严重违规违法行为;

2.一级非人身事故;

3.二级非人身事故;

4.重伤及以上人身伤害事故;

5.工作质量考核年度内有三个月评价为合格或不合格;

6.严重危害业主利益及其员工人身、财产安全的情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1500万元人民币,持有合法有效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包含安保和消防服务;

3.2投标人须具有省(自治区)公安厅或直辖市公安局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需提供资质证明复印件);

3.3投标人必须通过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3.4投标人须提供自2016年至今在大型电厂(单机容量60万千瓦及以上发电机组)服务时间不少于3年的保安和消防服务业绩至少3项(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业绩原件及委托方出具的履约证明);

3.5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录;

3.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4.投标人报名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4.1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请按下述山东能源招标有限公司的账户信息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所购文件的项目编号、标段。招标人不接受未从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4.2购买文件时务必提供:

(1)投标单位报名登记表(见附件);

(2)标书费汇款底单。投标申请人将上述资料扫描加盖公章后发送至本公告指定邮箱。

4.3招标代理机构收到报名资料经核实后将尽快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

4.4购买招标文件时间:自2019年9月27日起至2019年10月9日止。

每日上午08:30—11:30,下午13:30—17:00(北京时间)。

5.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递交地点

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9年10月23日07:30-08:30(北京时间);

开标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上海庙镇新矿宾馆。

5.2开标时间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10月23日08:30(北京时间)。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联系方式

7.1招 标 人:山东能源集团内蒙古盛鲁能化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马部长

联 系 电 话:150*****766

7.2招标代理机构:山东能源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济南市经十路10777号12楼

邮 编:250014

联 系 人:张经理 赵经理

联 系 电 话:****-******** ****-********

邮 箱:snzb01@vip.126.com

传 真:0531-62355712

开 户 银 行:平安银行济南分行营业部

账 号:30205313000001

大 额 行 号:307451004610


标签: 外包 消防服务 安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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