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岗中心学校房屋维修项目询价公告
三十岗中心学校房屋维修项目询价公告
项目编号:HFCGZX-X*******
尊敬的供应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庐阳区三十岗乡中心学校的委托,拟就三十岗中心学校房屋维修项目以询价方式进行政府采购,欢迎感兴趣的供应商积极报价:
一、项目内容:详见附件
二、报价时间及地址:若贵单位有兴趣,可就以上内容在2007年8月17日上午 10:00 之前向我中心密封报价。本报价一经本中心认可,即为签订合同的最终依据。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或装修三级资质。
四、供应商复函内容:
供应商复函必须包含以下内容:
1、经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报价函(详见附件二);
4、项目施工方案、质量承诺、价格分析表。
五、供应商投标须知:
1、投标人编制报价函时应到业主单位详细咨询或到施工现场进行测量,对施工期间可能出现的施工环境影响工程造价的因素及其它经济风险,作出正确的评估,并体现到投标报价中。
2、询价函中列明而报价函中未注明的工程项目将被视为已含在其它工程项目中,对此不论今后在施工中该工程项目发生多少工程数量,均不予计价,漏项工程的施工须按询价函有关内容保质保量完成。
现场咨询察勘联系人:俞宗宪 电话:*******、139*****274。
3、投标人未作实地踏勘的,签订合同和履约过程中,投标人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造价或索赔的要求。
4、投标报价:投标人结合自身情况及现行市场价格,依据相关定额或清单计价规范进行报价。
5、报价函应由投标单位加盖公章。报价应包含:工程材料费(含材料调差)、运输、安装、施工费、配套费、管理费、后续服务、税金、劳保基金等所有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6、中标人自行采购的材料均应是符合国家相关要求的正规合格产品,因材料质量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由中标人承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六、采购合同由成交单位、采购单位与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三方签订。询价函、报价函及其澄清文件均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评比办法:本项目采取有效最低价
(1)有效最低价法:以价格为主要因素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即在全部满足询价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根据各家最终承诺报价由低到高排出成交候选供应商。
“有效最低价”主要考虑:①报价是否响应询价函的实质性要求;②报价是否会降低询价函规定的质量、工期、服务内容、功能要求;③报价是否会低于投标成本;④是否有重大缺项漏项或错项。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价的价格投标;不合理的低价投标无效。如果两家报价相同,由询价小组投票决定。
八、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前, 经选定的供应商应按合同总金额向我中心交纳5%的履约保证金(期限一年)。
九、付款方式:项目完工并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后,由三十岗中心学校直接办理合同付款。
十、联系方法:
单位: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九狮桥街45号兴泰大厦三楼(长江剧院对面)
本项目联系人:焦长俊(3011室)
电话:****-******* 传真:****-*******
邮箱:jcj81923@yahoo.com.cn
邮编:230001 开户行:徽商银行鼓楼支行
URL:http://www.hfzfcg.gov.cn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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