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阜阳路桥加固工程路灯项目询价函公告
合肥市阜阳路桥加固工程路灯项目询价函公告
项目编号:HFCGZX-X*******
尊敬的供应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委托,拟就合肥市阜阳路桥加固工程路灯 项目以询价方式进行政府采购,特向贵公司发询价函,望贵公司给予复函:
一、招标技术要求
设备量:
16米高四火路灯4柱,灯具16套,功率4*400W高压钠灯;
技术要求:
灯具所需技术资料
灯具必须为自主产品,严禁外购,必须出具投标样品灯具的产品型号和有关技术参数(灯具型号必须有产品样本和使用说明书为证)。
灯具必须出具省级以上技术监督部门的监测报告(原件备查),监测报告中的灯具型号必须与样品灯具型号一致。灯具效率必须达到75%以上,必须有等光强曲线测试和配光曲线测试等数值、绝缘电阻和防护等级测试数据。
报价开标时需带灯具样品, 中标单位须将样品灯具送至合肥市路灯管理所封存,待到货物验收完毕后返还。灯具到货时间须与路灯管理所联系。
灯具技术要求
1、灯具的外型见附图,灯具外形尺寸长约为900mm—1000 mm。灯具空灯净重为≥12kg。
2、灯具光源为高压钠灯,光源平均寿命须达20000小时以上。光源、电器均采用欧司朗或GE的成套产品。
3、灯体全套为高纯铝锭,经1200T压铸机精密压铸而成,上、下盖均为一体化压铸,不能有接缝。表面光洁、无气孔无裂纹,灯具的外壳厚度不小于2mm,反射器采用高纯铝板成形后经表面阳极氧化处理,反射效率高,抗老化,透光罩为5mm厚钢化玻璃。
4、电器箱防护等级IP54,光源室防护等级达IP65级。
5、灯具配光采用专业道路配光标准,迎风面面积0.045㎡以下,抗震等级达到3G,单灯补偿功率因数高于0.85,属高效节能产品。
6、灯具具备良好的光学性能,反射器必须为路灯专用反射器。
7、灯具须具备较好的防触电保护、防腐蚀性能等。各类技术参数应该符合行业标准和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8、灯具颜色为纯白色。
9、灯具的平均使用寿命为10年以上。
(三)、灯杆技术要求:
灯杆必须出具检测报告。
1、尺寸
其尺寸详见灯型大样图(附图)。
2、材质
灯杆材质为优质低硅碳钢或SS400钢材(其中Si≤0.04%、屈服强度>245Mpa);杆体壁厚见灯型大样图。
3、焊接工艺
整个杆体应无任何一处开裂、漏焊、连续气孔、咬边等,焊缝光滑平整,无凹凸起伏,无任何焊接缺陷,须提供焊接探伤报告。
4、电器门
a、电器门采用等离子切割。
b、电器门应与杆体浑然一体,开门处不焊接凸台,且要求结构强度较高。
c、具备合理的操作空间,门内具有电器安装附件。
d、门与杆之间缝隙应不超过1毫米,具备良好的防水性能。
e、有专用紧固系统,具备良好的防盗性能,其固定螺栓采用非通用专制工具开启。
f、电器门应有较高的互换性,门内有合理的操作空间,提供3%的电器门备件。
g、在灯杆工作门内左下方可见处牢固地焊接一支M8*30螺栓与灯杆一起进行热镀锌处理,用于连接电缆PE线。
5、热镀锌工艺
应采用热浸锌内外表面防腐处理,厚度≥75um符合GB/T13912-92标准,设计使用寿命应不低于30年,镀锌表面应光滑美观,颜色基本一致,锤击试验后不起皮、不剥落。提供镀锌测试报告。
6、喷塑工艺
喷塑应采用优质户外纯聚脂塑粉,颜色为白色,塑层质量稳定,不褪色,不脱落,附着力强,抗强烈的太阳紫外线,抗强紫外线,适应沿湖城市及重盐性区域,设计使用寿命不低于30年,厚度≥80um,符合ASTMD3359-83标准。提供喷塑测试报告。喷塑防护要求:膜厚不小于40 um,附着力强,刀片划痕(15×6㎜方格)不起皮、不脱落。表面平整光滑,色泽基本一致。
7、设计能力
a、按承受相应风速要求,提供根据灯杆造型图的杆体受力计算书。
b、杆体所用成型方钢强度与表面结构要符合国家相应标准。
c、密封灯杆并包顶端以防水气进入。
8、垂直度检验
灯杆直立后,使用经纬仪对杆与水平间的垂直度作检验,垂直度应小于或等于千分之二。
9、杆体观感
造型及尺寸符合要求,整体美观大方,杆体表面光滑一致,色泽均匀。镀锌层光滑平整,喷塑层粘附力强而不易剥落。
10、所有固定螺栓、螺母等使用不锈钢材料(地脚螺栓、螺母除外)。
11、灯杆颜色为纯白色。
12、灯杆内部电缆穿线通道应畅通无阻,易于穿线,并没有尖凸边缘、毛边、齿状物及类似情况,避免损伤电缆线。
二、交货期:合同签订后7日内交货。
三、付款方式: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8月中旬支付设备款项(转帐)。
四、报价时间及地址:若贵单位有兴趣,可就以上设备在200 7年 7 月 6日 上 午 9:00 之前向我中心密封报价同时需带灯具和灯杆(长度约:30cm)样品。本报价一经本中心认可,即为签订合同的最终依据。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完成项目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供应商复函须知:
1、报价函应由贵单位加盖公章。复函报价应包含:制造、运输、安装、调试、检验、技术培训及售后服务、税金等费用。
2、供应商在报价函中应就以下条款给予说明:
(1)供货时间、地点、方式;
(2)技术支持及售后服务承诺:
(3)付款条件是否响应
(4)省级以上技术监督部门的监测报告
(5)通过有效年检的营业执照正(副)本的复印件或影印件
(6)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或影印件
3、采购合同由成交单位、采购单位与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三方签订。询价函、报价函及其澄清文件均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
4、合同签订前, 经选定的供应商应按合同总金额向我中心交纳5%的履约保证金(期限一年)。
七、联系方法:
单位: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九狮桥街45号兴泰大厦三楼采购二组(长江剧院对面)
本项目联系人:丁海松
电话: 0551-*******
传真: 0551-*******
邮箱: hfzfcg@163.com
邮编:230001
开户行:徽商银行鼓楼支行
URL:http://www.hfzfcg.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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