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钢产业升级及宣钢产能转移项目长材工程钢渣一次处理标段EPC总包项目招标公告
河钢产业升级及宣钢产能转移项目长材工程钢渣一次处理标段EPC总包项目招标公告
河钢产业升级及宣钢产能转移项目长材工程钢渣一次处理标段EPC总包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钢产业升级及宣钢产能转移项目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冀发改产业备字【2018】19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钢乐亭钢铁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招标人为河钢乐亭钢铁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长材工程钢渣一次处理系统,包括转炉渣、铸余渣、脱硫渣的处理设备设施,以及配套的土建、给排水、供配电、安全、职业卫生、消防、环保设施、消防设施、计量、仪表检测及自动化控制等相关设施和双跨渣跨主厂房、皮带运输系统等工程内容,项目建成后满足年处理钢渣55.6万吨的能力。采用设计、供货、建设EPC总承包模式选择承包人。中标人需保证100%的各类钢渣得到及时处理,不影响炼钢生产,保证达到环保要求,处理后的渣钢和钢渣可满足炼钢和其他工序使用的质量要求及其他产业最大限度的高附加值循环利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在其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承揽业务,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协议应当明确联合体牵头人,牵头人对标段范围内的设计、供货、施工、安装、集成总负责。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各成员共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09-28至2019-10-10,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唐山市乐亭经济开发区港兴大街天鹅湖滨海度假酒店一楼大厅报名处)获取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和技术资料押金(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2 招标文件售价 300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 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10-21 09:00:00,地点为唐山市锦江之星新华道店会议室(唐山市路北区新华东道1号,新华东道与棉纺路交叉口)。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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