壤塘县吾依乡修卡村传统村落保护项目
壤塘县吾依乡修卡村传统村落保护项目
一、本项目经壤塘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壤发改行审【2018】136号批准建设,比选文件已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为壤发改比选【2019】47号。本项目现通过固定价比选方式(E方式)随机抽取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比选人(项目业主) | 壤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项目名称 | 壤塘县吾依乡修卡村传统村落保护项目 |
建设地点 | 壤塘县吾依乡修卡村 |
实施时间 | 2019年 |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 | 新建停车场630平方米,青石板地面及挡土墙281米,栏杆400米,新修台阶64米,新建道路80米,排水沟430米,栏杆220米,栈道地面铲除重建200米。 |
建设资金 | 传统村落专项资金 |
其他 |
施工1 | 壤塘县吾依乡修卡村传统村落保护项目 |
(1)一般要求:
在阿坝州注册登记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3)其他要求:
1. 本项目实行项目经理、主要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质检员;以上人员必须常驻施工现场,业主单位每天考勤打卡,并提供以上人员所在单位注册地最近连续缴纳6个月社保缴费清单(以上资料现场抽取时审核原件,社保窗口现场查验真伪),中选后实行压证锁人制度。2.项目所有人员无锁定项目(即在建项目),以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结果为准,如有则视为自愿放弃。3.需要审核的资料原件应同时提交一份加盖单位印章的复印件。4.直接向比选人提交保证金的比选申请人需在汇款单备注栏里填写工程名称(直接向比选人提交保证金需在比选人单位开具相关收据);5.比选申请文件应采用粘贴方式左侧装订成册密封递交,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不得有零散页,否则不予接受,作不符合比选人要求处理。 6.比选申请人所提供的社保等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可靠, 否则按虚假投标处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到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免费下载比选文件、工程图纸、工程预算控制价清单、比选申请函样本及合同样本,待自检可以接受比选人确定的工程图纸范围的发包总价以及清单中的固定单价(同比例下浮后的),再自愿报名,比选技术服务费为200元(人民币)。比选申请人应按“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特别规定”的要求报名。
(2)比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各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从2019年09月27日网上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 2019年10月09日15时00分截止。
(3)比选申请人应在本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按报名的合同段分别提交比选保证金,具体金额见表三。比选申请人可选择以下两种(A、B)方式之一提交:
A.直接向比选人提交。
户 名:壤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壤塘县支行
账 号:22-***************
比选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现金转账方式提交,并保留好银行转账回单,以备抽取时验证。
B.通过比选网站向比选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证。
(4)比选人以比选公告公布的工程发包价(含清单中的单价同比下浮)、工程图纸和合同样本,按照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唯一中选人 ,并实施工程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总价包干发包(发包价即竣工结算价)。
(5)本项目(合同段)比选人采用的报价方式、报价要求、工程发包价、保证金一览表
(表三):单位万元
合同段 | 报价方式 | 报价要求 | 工程发包价 | 比选保证金(工程发包价的5%) | 备注 |
---|---|---|---|---|---|
施工1 | E.固定价 | / | 239.63 | 11.98 |
(1)比选人定于报名截止时间即北京时间2019年10月09日15时00分,在有关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比选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在阿坝州壤塘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举行从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随机抽取活动,从符合资格条件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抽取1个作为中选人。
(2)抽取方式。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在随机抽取开始前,持以下资料并经现场监督部门审核签字认可,方可参与随机抽取。
①拟任项目负责人有效身份证、建造员(师)原件(绿化等行业未规定的除外);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行业未规定的除外);
⑤省外企业需出具《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原件;
⑥企业为拟任项目负责人缴纳的最近6个月养老保险原件;
⑦报名企业交纳比选保证金(工程发包价的5%)的银行转账回单(采用B方式提交的不需提供);
⑧比选申请函、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中选后2日内,除不可抗力原因外,拒签合同的,比选人将没收中选人的比选保证金。
比 选 人(全称):壤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壤塘县罗吾塘街8号
邮 编:624300
联 系 人:何东亮
联系电话:****-*******
传 真:********262
电子邮件(E-mail):
标签: 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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