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绵试点区积水小区改造工程项目设计(重新公告)
海绵试点区积水小区改造工程项目设计(重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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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 | G******** | 批准文号 | 其他-关于海绵试点区积水小区改造工程项目设计招标的情况说明 | |||||||||||||||
项目名称 | 海绵试点区积水小区改造工程项目设计(重新公告) | |||||||||||||||||
招标人名称 | 昆山市琨澄海绵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
批准机关 | 昆山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 |||||||||||||||||
资金来源 | 财政拨款 | 审查方式 | ||||||||||||||||
招标代理机构 | 苏州公正建设咨询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 资质证书编号 | F********9 | |||||||||||||||
项目工程概况 | ||||||||||||||||||
工程地点 | 汛塘小区 | |||||||||||||||||
发包方式 | 公开招标 | |||||||||||||||||
申请人允许参与的最多标段数: 1 个 | ||||||||||||||||||
标段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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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
预选承包商要求 | ||||||||||||||||||
项目负责人专业 | ||||||||||||||||||
企业业绩 | 设计单位必须具有以下资质条件之一: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2、乙级(含)以上工程设计市政行业资质;3、丙级(含)以上工程设计排水工程专业资质。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和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 |||||||||||||||||
必要合格条件 | (一)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二)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三)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四)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五)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六)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七)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a.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b.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c.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八)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其他条件 | 1.外省投标单位需办理《江苏省勘察设计企业诚信手册》。2.须提供企业所在地或工程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和建造师(总监)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或者提供企业通过网上或微信在江苏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中获取的企业和建造师(总监)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并在规定时间内带至开标现场(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如果告知函中记载企业或建造师(总监)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则按《苏州市国有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及相关政府采购失信惩戒办法(试行)的通知》(苏治建﹝2013﹞1号)文件执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与申请书一起装订)。3.单项进市企业须先到昆山市行政审批中心住建局窗口开通网上报名权限.联系电话:****-********,****-********。 | |||||||||||||||||
评标细则 | G********评标细则[http://down.kscein.gov.cn/pbxz/****************.doc] | |||||||||||||||||
报名时间及相关事宜 | ||||||||||||||||||
报名开始日期 | 2018-02-27 9:00:00 | |||||||||||||||||
报名结束日期 | 2018-03-05 16:00:00 | |||||||||||||||||
报名地点 | ||||||||||||||||||
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日期 | ||||||||||||||||||
开始日期 | 2018-03-06 9:00:00 | |||||||||||||||||
结束日期 | 2018-03-12 14:00:00 | |||||||||||||||||
递交地点 |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山分中心(长江北路108号) | |||||||||||||||||
其它 | 本工程采用网上报名, 报名申请人必须在 2018年02月27日9时至2018年03月05日16时在网上报名并在 2018年03月06日9时至2018年03月12日14时 将此资格预审文件递交至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山分中心(长江北路108号)103室1号铁皮箱中。 | |||||||||||||||||
招标人联系方式 | ||||||||||||||||||
地点 | 昆山市紫竹路 | 联系电话 | ******** | |||||||||||||||
联系人 | 朱玲英 | 传真 | ||||||||||||||||
邮件地址 | 邮编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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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日期 | 2018-02-27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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