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宜昌市发展改革委委托投资咨询评估管理试行办法》(宜发改法规〔2018〕48号),我委拟将下列事项委托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一、项目名称及专业类别:
项目一、宜昌家家有畜牧有限公司种猪场改扩建项目
项目二、宜昌可可养殖有限公司规模养殖场改扩建项目
项目三、宜昌兴邦农贸有限公司规模养殖场改扩建项目
项目四、宜昌牧康牧业有限公司规模养殖场改扩建项目
项目五、远安县烽杨牧业有限公司生猪规模化养殖场建设项目
项目六、当阳市余朝元养猪专业合作社牲猪养殖扩建项目
项目七、枝江市张威威家庭农场生猪规模化养殖场建设项目
项目八、兴山县盐水河生猪规模化养殖场改扩建项目
项目九、兴山县峡口镇康牧家庭农场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项目
项目十、长阳田氏家庭农场生猪规模养殖场建设项目
项目十一、长阳金环生态科技养殖专业合作社生猪规模养殖场建设项目
项目十二、秭归县梅家河乡生猪规模化养殖场扩建提档升级项目
均为农林水利类
二、项目单位(法人)及联系人:
夷陵区发改局 蔡 华
158*****988远安县发改局 王 艺
135*****880当阳市发改局 严 聪
152*****510枝江市发改局 赵 东
137*****079兴山县发改局 刘 波
131*****222长阳县发改局 李春鹏
180*****735秭归县发改局 周 军
139*****288三、报告编制单位及联系人:
夷陵区发改局 蔡 华
158*****988远安县发改局 王 艺
135*****880当阳市发改局 严 聪
152*****510枝江市发改局 赵 东
137*****079兴山县发改局 刘 波
131*****222长阳县发改局 李春鹏
180*****735秭归县发改局 周 军
139*****288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规模化养殖场改扩建。
五、上报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8565.1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及中央补助资金。
六、评估内容及重点:初步设计或实施方案。对项目的技术设计、施工方案、投资概算等进行评估。
七、专家要求:农业领域专家4人,概算专家1人,具有高级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
八、其他要求:召开评审会,邀请发改部门、农业部门参会。
九、评估时限:8个工作日
十、评估最高限价:3万元
请入选该专业类别评估机构库的单位,根据上述要求,提供专家类别、职称、人数及报价等相关资料并密封,于2019年9月30日17:00前送至市发改委(沿江大道52号宜化双子楼A座)16楼1602会议室。我委将组织现场拆封报价函并公布竞选结果。
备注:评估机构与报告编制单位、项目业主单位之间不得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的重大关联关系;评估专家与报告编制专家不得为同一人或存在关联关系。
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