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亮化工程(高巷路)招标公告

城区亮化工程(高巷路)招标公告

江阴市城市管理局的城区亮化工程(高巷路)招标公告

1、江阴市城市管理局的城区亮化工程(高巷路)已由 江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招标工程项目的性质: 政府资金投资项目 。

规模及结构类型:高巷路道路长1000米,路灯40套,投光灯、洗墙灯等灯具约2750套,总投资额约280万元。

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工程量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本工程属 财政资金项目,目前资金已基本落实。

2.2工程建设地点为江阴市高巷路

2.3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1 年 6 月 7 日至 2011 年 6 月 30 日, 24 日历天;

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合格 标准。

3、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 施工 单位,均可对上述 一个标段 招标工程项目进行投标申请,只有资格后审合格的投标人才能参加投标。

4、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的施工企业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施工企业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 小型项目管理师或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投标人必须具备的资格审查条件(未明确问题按照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执行):

(1)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2)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5)企业和注册建造师(小型项目管理师)的资质类别、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并在有效期内;

(6)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真或者弄虚作假;

(7)投标项目注册建造师(小型项目管理师)无在建工程;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2开标时符合性审查和资格审查须核验的限于以下原件:

①企业营业执照②企业资质证书③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④拟派注册建造师(小型项目管理师)的注册建造师证和施工企业注册建造师(小型项目管理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⑥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和注册建造师(小型项目管理师))的身份证及 2011年 1 月至3月的“个人社保参保基本信息”证明⑦投标保证金票据⑧在有效期内的《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投标申请人无《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的,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信用证明(包括无农民工工资拖欠的证明)⑨江阴市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5、本工程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和江阴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发布,发布时间为, 2011年5月18日至 2011年5月24日。

6、本工程开标时间为 2011年6月2日9时00分,开标地点为江阴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江阴市大桥南路18号建设大厦0306室)。

7、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方法:本工程的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等将于 2011年5月18日在江阴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www.jyztb.net)上发布,投标人从“用户登录区”登录后在本工程招标公告下方的附件中下载获取。

8、投标人于 2011年5月26日9时 00 分至 10时 00 分,至 江阴市建设大厦4楼0421室购买电子投标文件“专用光盘”,每张费用为 100元整 。未按时购买电子投标文件“专用光盘”的投标人,招标人将不接受其投标。开标时,投标人未提供投标报价的电子投标文件及技术标电子投标文件,或投标报价的电子投标文件及技术标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导入计算机评标系统的,按废标处理。

9、本工程不集中组织答疑,投标人如有疑问请于2011年5月26日16时前,通过江阴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www.jyztb.net)的“用户登录区”登录后,点击“业务管理”中的答疑后,以不署名的形式提出。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解答并形成补充文件后于2011年5月27日在江阴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www.jyztb.net)用户登录区的 “业务管理”的答疑区发布,投标人自行点击下载后获取。

10、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陆 万元整(必须是投标人从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基本账户出具的本票或汇票,帐号:江阴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5 浦发银行江阴虹桥支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票据必须在开标前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投标人经评标委员会推荐为中标候选人(评标排序为前三名)的,投标保证金在施工合同备案后无息退回;其他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评标结束后无息退回。

11、企业或注册建造师(小型项目管理师)有不良行为在公示期内被暂停投标资格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12、中标后或施工期间更换的小型项目管理师、建造师、总监理工程师或项目负责人自更换备案之日起至原合同工期期满之日止,不得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备案之日至原合同工期期满之日不足六个月的,按六个月计算。自行更换未经备案的,按有在建工程处理。

13、一个标段只能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投标,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14、在中标公示期间,预中标单位是江阴市以外企业的须至江阴市建设局城建科备案登记(登记详情请登陆江阴市建设局网站或江阴市城建科咨询,电话:****-********),凭备案登记表至江阴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领取中标通知书。

15、所有投标人在开标前必须通过江阴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办理好企业库信息申报和审核手续。若中标人在开标前企业库申报信息未获审核通过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16、本工程评标办法: 价格单一因素法

注:1、投标人代表的“个人社保参保基本信息”表格请至“江阴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下载园地的常用下载栏目中下载。2011年1月至3月社保证明必须真实可靠,不得弄虚作假,提供的社保证明与事实不符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2、法定代表人及注册建造师(小型项目管理师)须参加本工程资格审查,且注册建造师(小型项目管理师)无在建工程。

3、投标保证金按照江阴市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试行) 》(澄建[2008]95号)文件执行。其他未尽事宜按照苏建招【2009】140号文执行。

4、外地投标单位如无信用管理手册,必须提供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信用证明(包括无农民工工资拖欠的证明)。

招标人:江阴市城市管理局

办公地址:江阴市青山路136号

联系电话:****-********

联系人:程丽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金诺建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办 公 地 址:江阴市青果路18号鸿雁公寓11楼

联 系 电 话:****-********

联 系 人:陈燕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江苏金诺建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