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国家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经营环节预包装食品)专项抽检服务招标公告

创建国家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经营环节预包装食品)专项抽检服务招标公告



天津市红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红桥区创建国家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经营环节预包装食品)专项抽检服务 (项目编号:FYXHF-2019-09012)公开招标公告


受 天津市红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 委托,天津方圆信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将以 公开招标 方式,对 红桥区创建国家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经营环节预包装食品)专项抽检服务 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红桥区创建国家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经营环节预包装食品)专项抽检服务
2.项目编号:FYXHF-2019-09012
二、项目内容
1.项目内容:本项目不接受国外投标人参与投标,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包号是否设置最高限额预算(万元)最高限额(万元)采购目录简要技术要求
第1包5050其他专业技术服务食品抽检(经营环节(预包装食品):80批次,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附件。

三、项目预算
50.0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投标人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的,对其投标总价给予6%的扣除。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对其投标总价给予6%的扣除。
促进残疾人就业
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对其投标总价给予6%的扣除。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其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2、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和其授权代理人有效的身份证明资料附在投标文件中。3、投标人须具有CMA认证证书,提供有效证书及附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附在投标文件中(附表中须具备与承担抽检任务相适应的资质)。4、投标人须提供“真诚投标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公章。5、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并提供近三年或自成立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说明(如无,则须提供由本单位出具的书面承诺,并在承诺函中对商业信誉和无违法记录情况予以明确)。6、投标人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7年度或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最新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7、投标人须提供社会保障资金缴纳纪录(2019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或2018年7月至12月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8、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纪录(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9-09-27 到 2019-10-10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天津方圆信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天津市南开区红旗南路濠景庄园帝景园4-03)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9年9月27日至2019年10月10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售价为每套200元人民币(不接受支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单位开票信息),文件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
4.招标文件的售价(元): 200
七、投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9-10-18 09:00
2.开标时间: 2019-10-18 09:00
3.开标地点: 天津方圆信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天津市南开区红旗南路濠景庄园帝景园4-03二楼开标室)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胡先生、徐女士
2.联系方式:***-****************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红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红桥区勤俭道206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马先生:***-********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方圆信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南开区红旗南路仁爱濠景庄园帝景园4-03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天津市红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天津方圆信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红桥区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采购项目需求
根据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工作要求,为落实区委、区政府决定,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提升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满意度,配合开展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特制定本项目抽检方案。由于时间紧,任务重,要求承检机构工作节奏快、检测周期短、信息通报及时,工作严谨细致、服务响应度高,具备较强的应急检测工作能力和条件。本次招标采购的食品抽检共计80批次,要求承检机构在2019年10月30日前完成所有抽检任务并将检验报告和检验信息汇总报送至采购人具体内容详见附件“项目需求”。
十三、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事项
投标人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tianjin.gov.cn)上成功注册,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采购文件下载
招标文件FYXHF-2019-09012.docx
附件文件下载
项目需求.docx

天津方圆信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9年9月27日


标签: 专项抽检 预包装食品 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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