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消甘肃正昌信盛资产评估事务所评估资格的公告
关于取消甘肃正昌信盛资产评估事务所评估资格的公告
2018年11月20日,我中心按照评估机构年度序号委托甘肃正昌信盛资产评估事务所承担某宗地地价评估工作。根据《兰州市国土资源局出让宗地地价评估工作管理规定》第九条:“土地评估机构应在接受委托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评估工作”之规定,甘肃正昌信盛资产评估事务所应于2018年12月4日前向我局提交宗地地价评估报告。
经我中心多次提醒督促,该事务所逾期后仍未提交评估报告。2018年12月6日,甘肃正昌信盛资产评估事务所提出书面申请,主动放弃该宗地地价评估工作及年度被委托资格。
经研究,同意取消甘肃正昌信盛资产评估事务所2018-2019年度被委托资格。
兰州市土地登记交易信息中心
2018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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