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卫生监督所大气监测仪询价函

合肥市卫生监督所大气监测仪询价函

项目编号:HFCGZX-X*******

尊敬的供应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合肥市政府中心受托,拟就合肥市卫生监督所大气监测仪项目以询价方式进行政府采购,特向贵单位发询价函,望贵单位给予复函:

一、品牌、规格型号、技术要求及数量:

设备名称

参数要求

单位

数量

大气监测系统

一、配置:含一氧化碳测定仪、红外二氧化碳测定仪、数字式照度计、数字式声级计、数字式温湿度计、数字式风速计6件仪器,全部放置于一个检测箱。

二、技术参数:

1、一氧化碳测定仪,范围:0-100ppm、精度:0.1ppm

2、红外式二氧化碳测定仪,范围:0-10000ppm、精度:1ppm

3、数字式照度计,范围:0.01-200000Lux,精度0.1Lux

4、数字式声级计,范围:35-130db,精度:0.1db

5、数字式温湿度计,10%-95%、-20℃-+60℃

6、微风速计,范围:0.05-5.00m/s,分辨率:0.01m/s

3

二、报价时间及地址:若贵单位有兴趣,可就以上设备在2005年11月10日上午10:00时之前向我中心提交密封报价。本报价一经本中心认可,即为签订合同的最终依据。

三、供应商复函须知:

1、报价函应由贵单位加盖公章并提交法人授权书原件,代理商须提交代理授权证明(复印件)。复函报价应包含:制造、运输、安装、调试、检验、技术培训及售后服务、税金等费用。

2、供应商在报价函中应就以下条款给予说明:

(1)供货时间、地点、方式;

(2)技术支持及质量保、售后服务承诺;

(3)对应本函要求的设备型号和参数响应表(格式自定)

3、采购合同由成交单位、采购单位与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三方签订。询价函、报价函及其澄清文件均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

4、合同签订前, 经选定的供应商应按合同总金额向我中心交纳5%的履约保证金(期限一年)。

四、结算方式:设备安装调试完毕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后,采购中心负责将相关付款资料报送相关部门,审核后由国库支付中心一次性支付合同款。

五、联系方法:

单位: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荣事达大道100号振信大厦十二楼

本项目联系人:何平

电话: ****-*******

传真:****-*******

邮箱:hp@hfzfcg.gov.cn

邮编:230001

开户行:合肥市商业银行阜南路支行;

账号:********004371

中心网址:http://www.hfzfcg.gov.cn

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2005年11月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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