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门港新区包场镇浩中村绿化补植招标公告
海门港新区包场镇浩中村绿化补植招标公告
海门港新区包场镇浩中村绿化补植项目询价
采购公告
询价单
报价单位(公章): 单位:元
序号 | 品种 | 规格 | 单位 | 最高单价限价(元/株) | 36组估供货量(株) | 村部前预估供货量(株) | 合计 (株) | 投标单价 (元/株) | 总计 (元) |
1 | 红叶石楠 | 光球径60cm | 株 | 40 | 140 | 60 | 200 | ||
合计总价人民币(大写),小写 |
注:报价单需完整填写,漏填作废标处理,报价单必须为电子档填写后打印,手工填写无效
要求中标单位供货苗木主杆无弯曲,带土球,包运输、种植人工费及成活等。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个体工商户签名:
2019年 月 日
备注:
1、业主要求说明:海门港新区浩中村绿化补植,供货苗木规格参照询价单执行,所提供的苗木规格符合业主规定、无病苗、弱苗,并保证成活(成活率达 95%以上),未达要求的由供方无偿补植。
2、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具有承担本项目能力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有与本项目相应的经营范围。
3、供应商在投标时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的复印件、诚信承诺函同时须将上述材料及询价报价单一起装订(询价单放至第一页)并密封后(封面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和投标人及联系电话)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小时内交至海门港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海门港新区政务中心、发展大道99号、海门港新区裙楼),逾时作自动放弃处理,上述材料均需随带原件备查(因携带原件不全,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本项目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为2019年10月11日下午14:30 ,开标地点:海门市海门港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海门港新区发展大道99号)。
5、投标单位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信息-其他交易-镇区交易栏目-公告信息栏”获取招标文件后,如有疑问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的形式送至海门港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人将予以解答,解答的内容报海门港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后于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信息-其他交易-镇区交易栏目-变更公告栏”中发布,发布的修改招标文件,补充通知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与招标文件同等效力。如规定时间内未收到任何质疑,则视为各投标供应商均理解并接受本招标文件所有内容。同时供应商不得在招标结束后针对招标文件所有内容提出质疑事项。
6、本项目报价包含运送至采购方指定地点的运输费、种植人工费等售后服务费、合理利润、税金等一切费用总价高于或等于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7、评标办法:以有效报价中的最低报价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如报价相同,由现场抽签确定中标候选人。
8.本报价单具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严格按招标文件规定规格、配置进行报价,加盖单位公章后有效(涂改无效)
9、交货日期:签订合同后15天内完成种植。
10、付款方式及交货地点:合同签订完后进行供货,同时根据业主要求(签订合同后15天内完成种植,逾期每天扣200元)运送到指定地点合理堆放(具体位置由业主指定)。第一次初验合格付总价款的50%,第二次12月份验收达到要求,付总价款的50%。
11、交货数量:按询价单品种合计数量
1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100元整,采用现金方式与投标文件同时提交。投标保证金如未携带,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须向采购单位交纳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中标价的5%,供货合同履行结束待业主验收后无息退还。中标公示结束后,中标人须及时领取中标通知书,并按中标通知书规定时间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否则视为中标单位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13、独立法人资格的投标单位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代表须参加开标会议的全程,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
14、中标供应商必须和各采购单位签订供销合同书,并报海门市海门港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鉴证。
采购单位:海门市包场镇浩中村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王苏海
联系电话:152*****696
海门市海门港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话:0513—********
海门市包场镇浩中村村民委员会
2019年9月29日
标签: 绿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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