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中心假肢矫形器 招标公告

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中心假肢矫形器 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包头市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中心假肢矫形器项目单位资质入围

项目编号:

包采公〔2019〕9916号

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HXC-ZFCG-2019-033

采购目录:

货物类\专用设备\医疗器械及设备\假肢装置及材料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评标方式:

纸质评标

供应商投标资格: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22条的规定;(2)投标人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相关证件齐全、有效。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3)投标人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4)投标人具有民政部门颁发的假肢矫形器生产装配许可或证明;(5)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baotou.gov.cn/)“采购动态”或“供应商采购指南”中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办事平台”供应商注册成功,为“有效”状态;(6)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http://www.ccgp.gov.cn/cr/list)查询无不良记录;(7)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无不良记录;(8)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9)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法定代表人及单位无行贿犯罪行为;(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用途、数量和简要技术要求:

包头市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中心假肢矫形器项目单位资质入围,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报名时需携带下列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盖投标企业公章)一式二份: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已年审合格);(3)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不需要);(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不需要);(5)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6)提供民政部门颁发的假肢矫形器生产装配许可或证明;(7)提供“包头市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单位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8)企业联系人姓名、手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信息。

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时间:

2019年09月28日 14:30

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

2019年10月10日 14:30

工作时间

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00

获取文件地址:

昆都仑区三八路与团结大街交叉口龙晟大厦1203室

采购文件售价(元):

包号

采购文件售价(元)

A

500.00

答疑会时间:

答疑地址: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9年10月18日 14:30

文件递交地址:

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路东包头市政务大厅三楼开标室

开标时间:

2019年10月18日 14:30

开标地址:

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路东包头市政务大厅三楼开标室

采购人名称:

包头市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中心

采购人地址:

包头市青山区富强路纺织道12号

采购人联系人:

刘女士

采购人联系方式: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内蒙古汇鑫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都仑区团结大街北侧三八路东侧胜利大厦1-1023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155*****6309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中国银行包头市中桥支行

行政主管部门:

包头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项目负责人:

徐婧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186*****667

项目预算合计:

包号

包组预算合计

A

0.00

采购内容为:

采购条目流水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采购明细清单

********

货物

1.0

小腿假肢、大腿假肢、髋膝踝足矫形器、膝踝足矫形器、踝足矫形器、矫形鞋等材料以及其制作、装配、售后等服务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中心、内蒙古汇鑫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内蒙古汇鑫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09月28日


标签: 入围 假肢矫形器 辅助器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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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汇鑫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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