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房地产经济技术信息中心机房基础环境维护项目竞争性磋商
天津市房地产经济技术信息中心机房基础环境维护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天津市房地产经济技术信息中心机房基础环境维护项目 | ||
品目 | 服务/维修和保养服务/空调、电梯维修和保养服务 | ||
采购单位 | 天津市房地产经济技术信息中心 | ||
行政区域 | 天津市 | 公告时间 | 2019年09月29日15:30 |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 | 2019年09月29日09:00至2019年10月11日16:00 | ||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 | 天津市南开区红旗路218号慧谷大厦1010室 | ||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 | 2019年10月16日09:00至2019年10月16日09:30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天津市南开区红旗路218号慧谷大厦1010室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19年10月16日09: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天津市南开区红旗路218号慧谷大厦1010室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李老师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天津市房地产经济技术信息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84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孟婷,***-******** | ||
代理机构名称 | 政融(天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天津市南开区红旗路218号慧谷大厦1010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李老师,***-******** |
政融(天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天津市房地产经济技术信息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天津市房地产经济技术信息中心机房基础环境维护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天津市房地产经济技术信息中心机房基础环境维护项目
项目编号:ZRZX2019-C-011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天津市房地产经济技术信息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84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孟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政融(天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老师,***-********
代理机构地址: 天津市南开区红旗路218号慧谷大厦1010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机房基础环境维护,服务期1年,详见项目需求书。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 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8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B. 2019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3.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2019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成立不足1个月的投标人可提供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4.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二)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通过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磋商当日的信息,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三)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供应商若为法人参与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参与磋商,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四)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参加本项目交纳的保证金凭证复印件。(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六)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含小型、微型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5.0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19年10月16日 09:3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9年09月29日 09:00至2019年10月11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天津市南开区红旗路218号慧谷大厦1010室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现金发售,现场领取。
磋商文件售价:500.0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9年10月16日 09:00至2019年10月16日 09: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天津市南开区红旗路218号慧谷大厦1010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9年10月16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天津市南开区红旗路218号慧谷大厦1010室
四、其它补充事宜:
报名时,供应商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含小型、微型企业)的项目,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及《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政府采购定向支持中小企业有关工作的通知》(津财采〔2019〕1号)规定,不给予价格扣除的扶持政策。
(二)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含小型、微型企业)的项目,不给予价格扣除的扶持政策。
(三)促进残疾人就业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含小型、微型企业)的项目,不给予价格扣除的扶持政策。
注:小型、微型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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