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科技计划项目——项目评审、中期检查项目

青岛市科技计划项目——项目评审、中期检查项目



青岛市科学技术局青岛市科技计划项目——项目评审、中期检查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青岛法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青岛市科学技术局的委托,对青岛市科技计划项目——项目评审、中期检查项目拟以单一来源方式组织政府采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规定,现予以公示。
1、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1.1采购人:青岛市科学技术局
1.2采购项目名称:青岛市科技计划项目——项目评审、中期检查项目
1.3采购项目内容:对2019年青岛市科技计划项目提供项目评审、中期检查等专项服务
1.4采购项目预算:153.5万元
2、拟采购的货物的说明
项目评审、中期检查:在青岛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受理、评审论证、现场考察、任务书签订等环节,为市科技局相关职能处室和项目承担单位提供服务。在青岛市科技计划项目中期检查过程中,负责具体组织实施,配合市科技局各相关处室组织相关领域的专家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汇总中期检查结果形成报告。督促项目申报单位、项目承担单位、项目主管部门按期推进计划项目立项、监管等工作。负责对项目立项、中期检查过程中的各类材料进行归类存档。
3、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关于调整市科技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的批复》(青编办字〔2016〕33号)规定青岛生产力促进中心职责:“为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提供评审服务。”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进一步深化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政办字〔2017〕111号)规定:“2019年年底前,其主管部门应当向事业单位购买服务,实行合同管理。年度预算安排由事业单位承担的公共服务事项,可采取直接委托方式购买服务,通过单一来源方式实施。”自2008年底起,生产力促进中心一直承担青岛市科技计划管理服务等事务性工作,在长期的工作实践中,该中心建立了科技服务队伍,积累了实践经验,风控体系也较为完善。为保证采购项目一致性、连续性,保持原有的专业技术水平,拟申请通过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采购青岛生产力促进中心承接本项目服务。
4、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4.1供应商名称:青岛生产力促进中心
4.2供应商地址:青岛市山东路171号科技创新大厦16层
5、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6、公示的期限
自2019-09-30 09:00:00起至2019-10-11 17:30:00止(不少于5个工作日)。
7、异议的反馈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供应商和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应当在第6条规定的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阐述理由、注明单位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按照第8条规定的联系方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反馈,并同时抄送同级财政部门。
8、联系方式
8.1采购人:青岛市科学技术局
地址:市南区香港中路11号
E-mail:lzc@qingdao.gov.cn
财政编码:266000
电话:****-********
传真:********1333
联系人:段继莲
8.2采购代理机构:青岛法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青岛李沧上苑路27-111号保利中央公园一层
E-mail:qdfxxmgl@126.com
邮政编码:266000
电话:180*****509
传真:/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福州南路支行
银行账号:****************0592
联系人:刘汝岗
8.3财政部门:青岛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地址:青岛市宁夏路208号
邮政编码:266000
电话:****-********

标签: 检查 项目评审 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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