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县文疃镇农村改造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莒南县文疃镇农村改造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莒南县文疃镇农村改造工程,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包人文疃镇文疃社区左家沟村委托文疃镇人民政府作为招标人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单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莒南县文疃镇左家沟村。
2.2建设内容:道路改造工程,投资*******.69元,为财政及自筹资金 。
2.3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4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2.5招标范围:道路改造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2.6中标单位需与发包人文疃镇文疃社区左家沟村签订施工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及施工进度向发包人申请拨付工程款。莒南县文疃镇人民政府仅作为受托人进行统一招标,不承担发包人的付款义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同类工程施工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专业二级及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其他主要人员要求:五大员证须提供有效的岗位证书及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近半年的,需明细到人,证明原件留存,缴费记录网上可查)凡提供的证件与投标申请人名称不一致的均无效。
3.3依法纳税及缴纳社会保险。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款。
4.投标报名要求
投标报名单位须携带以下资料办理报名:
4.1年检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
4.2有效期内的施工资质证书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4.3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近半年法人或委托人社保证明材料;
4.4项目经理及五大员须提供以下原件,否则不予认可:资格证书、职工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近半年,需明细到个人,且网上可查,养老保险证明原件留存,否则不予认可),凡提供的证件与本单位名称不一致的均无效;
4.5投标单位近三年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信用中国”网站、“信用山东”公布为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注:以上资料原件审查,复印件一式贰份加盖公章装订成册留存,并在封面上清楚注明“莒南县文疃镇农村改造工程”字样。)
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和合格,投标单位企业最终资格的确定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条件的投标单位请于2019年09月30日8时30分至2019年10月1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前到山东大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莒南县隆山路与文化路交汇处向西500米路南新政务大厅裙楼三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每份,售后不退。
5.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9年09月30日8时30分至2019年10月1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时,过时不予受理。地点:莒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山东大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窗口。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截止日期:2019年10月22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过时作废。
地点:文疃镇人民政府会议室
6.2开标日期:2019年10月22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文疃镇人民政府会议室
6.3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投标人须于2019年10月21日16时30分前(以到账日期为准),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公司基本账户汇出,缴款人必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缴纳投标保证金时请注明为“文疃镇农村改造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必须以公司基本账户转账或电汇
户名:山东大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临沂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莒南隆山路北段分理处
帐号:158*****040002929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8.联系方式
8.1招标人:莒南县文疃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左书记 联系方式: 151*****734
8.2代理机构:山东大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梅 联系方式: 155*****396
电子邮件:sddhzbta@163.com
山东大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09月29日
标签: 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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