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旅中国·江门文化旅游产业发展论坛项目单一来源公告
文旅中国·江门文化旅游产业发展论坛项目单一来源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文旅中国·江门文化旅游产业发展论坛项目 | ||
品目 | 服务/文化、体育、娱乐服务/文化艺术服务/其他文化艺术服务 | ||
采购单位 | 江门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行政区域 | 江门市 | 公告时间 | 2019年09月29日17:35 |
预算金额 | ¥153.7848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陈翠玲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江门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采购单位地址 | 江门市蓬江区江会路3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江先生****-******* | ||
代理机构名称 | 江门正合招标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江门市蓬江区西园里下1号102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陈翠玲****-******* |
江门正合招标有限公司受江门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文旅中国·江门文化旅游产业发展论坛项目进行单一来源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文旅中国·江门文化旅游产业发展论坛项目
项目编号:JM2019-HCJ03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翠玲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江门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江门市蓬江区江会路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江先生****-*******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江门正合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陈翠玲****-*******
代理机构地址: 江门市蓬江区西园里下1号102
一、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1.采购内容、用途、数量及服务期:
1.1采购内容:文旅中国·江门文化旅游产业发展论坛。
1.2.用途:文化旅游产业发展论坛。
1.3.数量:1项。
1.4服务期:从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至2019年11月15日。
2.项目需求
2.1项目简介
《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提出“支持江门建设华侨华人文化交流合作重要平台”,文旅中国·江门文化旅游产业发展论坛是落实这一重要部署的有效举措,该活动由江门市人民政府联合有资质的公司共同主办。文旅中国·江门文化旅游产业发展论坛活动包含领导致辞、主题演讲、文旅项目推介等主要内容。
2.2服务内容
(1)文旅中国·江门文化旅游产业发展论坛活动方案策划;
(2)文旅中国·江门文化旅游产业发展论坛活动领导及嘉宾的邀请(国际嘉宾及国内嘉宾);
(3)与江门市人民政府共同作为文旅中国·江门文化旅游产业发展论坛的主办单位;
(4)负责文旅中国·江门文化旅游产业发展论坛活动的执行:包含论坛嘉宾的差旅安排、会议场地租赁、会议资料制作设计、会场现场的布置、会议摄影摄像、会议速记、会议礼仪、会议翻译服务的安排(随行翻译及现场同声传译)、会议直播(中国文化网络电视、文旅中国客户端)、安排领导致辞、主题演讲、文旅项目推介、嘉宾劳务费用支付等(不包含会议期间的住宿及餐饮);
(5)负责文旅中国·江门文化旅游产业发展论坛活动的总结及编写项目绩效报告。
2.3服务要求和责权
(1)为采购人提供服务的员工应具备提供本合同项下服务所需的相应资质和许可,并保证提供的人员在为采购人提供服务的过程中,严格遵守采购人的各项规定。
(2)有义务配合采购人或相关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对提供服务情况、服务进度进行监督和检查。
(3)保证向采购人提供的服务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合法权益的情形,否则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相应责任。
(4)保证在活动举办时,坚持正确政治导向,严格落实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意识形态责任制等有关规定,会同其他主办单位和协办、承办单位合规开展各项组织筹备工作,做好活动参与人员的资质、背景审查和组织管理,加强内容把关,保障活动场地和人员安全,确保活动取得实效。活动结束后,及时报送总结情况给到采购人。
(5)负责活动的执行,承担活动的会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活动策划、咨询设计、嘉宾领导邀请、活动场地布置、差旅安排、会务材料设计制作、宣传推广、劳务费用发放等工作;
(6)为确保办会经费更加充足,提升办会质量,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托活动平台开展合理、合规、合法的招商工作,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报备引入的第三方合作方并经采购人审定后适当引入社会资本;
(7)应及时对项目筹办情况,定期向采购人进行反馈;
(8)不得依托活动平台开展非法违规内容。
2.4保密义务
成交供应商因承接本协议约定项目所知悉的该项目信息或采购人信息,以及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所产生的与该项目有关的全部信息均为采购人的保密信息,成交供应商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及采购人关于保密工作的相关要求,对上述保密信息承担保密义务。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得将采购人保密信息透露给任何第三方。成交供应商应对上述保密信息予以妥善保存,并保证仅将其用于与完成本合同项下约定项目实施有关的用途或目的。
2.5知识产权归属
(1)文旅中国·江门文化旅游产业发展论坛活动品牌为双方共同拥有。
(2)成交供应商保证向采购人提供的服务成果是其独立实施完成,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合法权益。如因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成果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导致该第三方追究采购人责任的,成交供应商应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相应经济及法律责任。
2.6本项目为服务类项目。本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153.7848万元;最高限价:人民币153.7848万元。供应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2.7供应报价均为人民币含税全包价,包括嘉宾的差旅安排、会议场地租赁、会议资料制作设计、会场现场的布置、会议摄影摄像、会议速记、会议礼仪、会议翻译服务、会议直播、嘉宾劳务费等所有的费用。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供应商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3.3供应商应当具有同类项目的经验和案例(以文化部或宣传部批文为准);
3.4供应商应当具有在文旅中国客户端播放的能力;
3.5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
二、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中国文化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是经国务院批准并注资于2009年11月组建的一家*******-****136.html" ignore="1">大型国有中央*******-****478.html" ignore="1">文化企业,目前,集团拥有“文旅中国”客户端、《中国文化报》、《艺术市场》、《文化月刊》、《艺术教育》、《中国岩画》、中国文化传媒网、中国手艺网等媒体,建有“中传云”全媒体融合平台;拥有《艺术市场》杂志社股份有限公司等18家子公司以及战略发展中心、对外文化传播中心、文创中心等8个业务中心,业务范围涵盖传统报刊、新媒体、IP交易、艺术品市场、文化电商、影视制作、城市节庆、电影院线、会展广告、文旅产业投融资、文旅产业规划设计、文化金融、印刷等领域。由于本项目的供应商需要具有同类项目的经验和案例,宣传活动需要通过在文旅中国客户端等媒体直播。综合上述各种原因经研究,现拟对文旅中国·江门文化旅游产业发展论坛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供应商为中国文化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要求,本项目属上述规定的第(1)种情形
三、开标时间:
四、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其地址:
1.供应商名称:中国文化传媒集团有限公司。2.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文化街56号。
五、其它补充事宜
1.登记时间、地点及方式:
1.1登记时间:2019年9月30日至2019年10月11日,每天9:00时-12:00时,14:30时-17:30时,(节假日除外)。
1.2登记地点:江门正合招标有限公司(地址:江门市蓬江区西园里下1号102)。
1.3登记方式:现场登记。
2.登记时需提供以下文件:
2.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
2.2同类项目的文化部或宣传部的批文;
2.3具有在文旅中国客户端播放的能力证明资料;
2.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
供应商登记时应当将前3项文件的复印件和第4项(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的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的原件交我单位核对。所有复印件应当加盖供应商的单位公章。
六、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153.7848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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