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月湖大道北延段工程监理服务
日月湖大道北延段工程监理服务
日月湖大道北延段工程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日月湖大道北延段工程 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盐城市大丰区万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 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大丰海港新城内,南起中港大道、西至青岛港路北段
2、工程规模:实施项目工程造价与所监理的工程施工合同价款相一致,施工合同价款估算额约13000万元;道路全长约3.169公里。
3、招标范围:
3.1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分1个标段。
3.2监理范围:主要包括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
3.3监理内容:所监理工程的范围和时限与所监理工程施工合同(含分包合同)所涵盖的工程范围相一致,包括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的工程建设的投资控制、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安全管理,工程合同管理和信息管理以及相关工作的组织协调等。
监理服务的内容主要指监理单位在工程监理范围内对所监理工程施工承包人、货物或材料供应商等工程参建单位的建设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3.4工程监理服务控制目标:
(1)质量目标:确保所监理的工程能够达到该工程施工合同所约定的质量标准和质量目标;
(2)工期目标:确保承包人能够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要求的合同工期完成任务并及时交付招标人使用。
(3)投资目标:要求在整个项目实施阶段开展管理活动,实现项目的实际投资不超过计划投资(以工程施工合同造价为主要控制指标)。
(4)安全目标:①、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方针,认真执行现行建设工程安全监理法律、法规、文件、规程、规范、标准等,切实落实安全监理职责。②、伤亡事故控制目标:杜绝死亡重伤等安全事故的发生。③、确保施工安全及文明施工达到合同规定的标准,与施工单位携手创建安全文明工地。④、实行监理全过程安全管理。
4、监理服务期: 所监理工程的时限包括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其中施工阶段是指从工程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5、本项目是否采用全程电子化:是
6、项目编号:DFGC********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投标人属于江苏省法院确定的失信被执行人的按《关于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对省法院确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动惩戒的通知》(苏建规字〔2016〕3号)文件精神执行。
4、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甲级监理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
工程监理企业跨区域承接工程监理业务的按苏建建管【2013】534号文件规定执行,其他地方性法规与之相冲突的,以苏建建管【2013】534号文件规定为准。
5、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必须为投标申请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资质证书,并已在投标人本单位注册,具有工程类高级职称(不含乡镇高工)。
拟投入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从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监工程(指不在其他工程项目担任总监或专监) ,不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他岗位。
6、投标申请人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2011年1月以后完成的(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为准)单项施工合同价款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的城市主干道及以上工程监理业绩:
说明:①投标时须提供符合要求的以下三项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如提供的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或交工验收证明)均未能体现上述要求的相关指标的,还须提供能反映相关指标的其他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可。
7、项目监理部其他成员要求:
除总监理工程师外拟投入本工程的现场项目组主要成员应专业配置齐全,年龄结构合理,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人员:
①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3名,具有与上述总监理工程师同样资格或具有相应专业省级及以上监理工程师,注册(所学)专业须包含市政、道路、桥梁等专业。
②现场驻场监理员:不少于5名,具有与上述专业监理工程师同样资格或具有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员考试合格证书》(或《监理员岗位证书》),注册(所学)专业须包含市政、道路、桥梁等专业。
③投标人投标时提供标明注册(或所学)专业的符合公告要求的相应证书,如证书专业不能体现注册(或所学)专业或体现的注册(或所学)专业与公告要求不相一致,投标人还需提供符合招标公告要求专业的的学历证书。
④项目部所有监理人员年龄均不得超过注册规定的法定年龄。项目部成员之间互不兼职。
⑤除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外,在招标投标阶段对监理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不作无在监工程要求。
8、投标申请人须保证授权委托人、投标总监理工程师、现场监理组主要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本项目项目部组成人员须常驻项目现场,招标人对中标人项目部人员实行每日签到制,采用打卡、指纹录入等考勤方式。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领取
1、凡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监理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监理企业,均可以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2、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登录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大丰平台下载招标文件,领取开始及截止时间:2017年1月5日至2017年1月11日18时(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
3、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网址:
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login.aspx。
4、招标文件价格: 每套售价¥305.00元/标段,在线网银支付,售后不退。
五、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1、本工程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叁万元整。投标人必须在开标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直接转(汇)至下列保证金专用帐户(收款单位:盐城市大丰区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开户银行:江苏大丰农村商业银行创业支行;账号:****************003261,联系电话:****-********),投标保证金可采用转账或电汇方式,投标保证金汇出单位必须与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完全一致。
2、开标前,投标申请人须持交款凭据原件(网汇可以到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网汇回单或银行盖章认可)、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或经盐城市大丰区招标采购交易中心核验的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到盐城市大丰区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将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交工作人员核验,否则视为投标人未交纳投标保证金。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3、投标保证金退还
3. 1 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间:中标公告发出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合同签订并经招投标主管部门备案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3. 2 投标保证金退还地点:盐城市大丰区招标采购交易中心,盐城市大丰区幸福东大街2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2号窗口。
3.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履约担保;
(3)投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或其他虚假投标,串标,恶意投诉,干扰招投标活动的;
(4)中标项目负责人被反映或投诉有在监工程并经查属实的(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除外)。
六、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大丰招标采购网(http://www.dfzbcg.gov.cn)、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上发布。
八、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招标人将拒绝投标。
九、投标单位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必须填写《放弃投标申请表》(大丰招标采购网“下载园地”可下载)说明不参加投标的充分理由(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在开标三天前将原件送至盐城市大丰区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经核实理由成立的,不予处罚。否则,将以不诚信投标在网上予以公示3个月,暂停其投标资格。在公告期间,其他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十、投标单位在诚信库中录入的所有信息均应真实有效,并应及时更新、完善,如未能及时更新和完善,其责任自行承担。投标单位录入虚假信息的,经查实作为失信(不良行为)行为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公告一年,在公告期间,本省行政区内其它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十一、投标前请关注“大丰招标采购网”的“工程建设”——“答疑补充”栏目。及时了解到项目的“答疑补充”等情况。
十二、招投标监管机构投诉电话:盐城市大丰区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 ****-********。
十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市大丰区万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兴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大丰区健康东路82号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大丰高新技术区大数据产业园17号楼
联系人:陈昌明联系人:高娟
标签: 监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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