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山县陈城镇澳角村村中路景观提升工程项目
东山县陈城镇澳角村村中路景观提升工程项目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山县陈城镇澳角村村中路景观提升工程项目(项目名称)已由东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东发改[2019]95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东山县陈城镇澳角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由财政划拨,招标人为东山县陈城镇澳角村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东山县陈城镇澳角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东山县陈城镇澳角村村中路景观提升工程项目,本项目道路总长约650m,主要建设内容包含旧路面破除约3400m2、新建板材路面铺装3450m2、路灯安装84套、电网下地、雨污水管道埋设以及周边人行道铺装及景观提升,财政审核预算价为人民币*******.00元(含暂列金280000,含暂估价200000),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设计、工程量清单为准;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公用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东山县陈城镇澳角村村中路景观提升工程项目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施工图纸、有关设计变更通知、工程造价资料所列指的范围、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根据《住建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可承接单项合同额2500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二级建造师可承担中小型规模的项目,单项工程合同额<1000万元属于小型工程;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发包价为¥*******.17元(含暂列金280000,含暂估价200000)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2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及以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①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要求做好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且省外入闽施工企业应按闽建筑〔2015〕35号及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要求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②根据闽建[2016]5号及其他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的施工企业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投标。③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建市[2017]241号)文件的精神,以及闽建筑[2018] 38号、闽建筑[2018]43号文、 闽建筑[2019]7号、闽建筑[2019]10号、闽建筑[2019]17号、闽建筑[2019]19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被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为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④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应持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单位公章)到场提交,但无须签到(根据《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关于工程项目开标程序取消投标人代表签到环节的通知》{漳工易[2019]1号}要求)。⑤根据建办室(2019)50文、闽建筑〔2019〕22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贰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取消本项目设置的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含一级、贰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规定(即一级、贰级临时建造师不可参与本项目投标)。。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9月30日 08:00:00至2019年10月08日 17:30:00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Front/)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10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9年10月14日 16:00:00(含)前(款项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以银行收账通知为准)。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拾贰万柒仟元整(¥127000.00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现金、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证保险、年度投标保证金、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等形式。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9年10月15日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Front/))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Front/)、漳州市东山县人民政府(http://www.dongshandao.gov.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山县陈城镇澳角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东山县陈城镇,邮编:363400
电子邮箱:/
电话:134*****177,传真:/
联系人:许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东山县,邮编:364000
电子邮箱:********16@qq.com
电话:189*****915,传真:/
联系人:小张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网址:http://www.zzgcjyzx.com/Front/
联系电话:****-*******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东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东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东山县西埔镇白石街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东山县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
地址:东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一楼(东山县西埔镇白石街泽园路342#)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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