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开区][线下]吉安市无讼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井开区智慧消防物联网采购项目(第三次)磋商公告
[经开区][线下]吉安市无讼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井开区智慧消防物联网采购项目(第三次)磋商公告
[2019-09-30]
吉安市无讼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井开区智慧消防物联网采购项目(第三次)磋商公告
吉安市无讼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委托,根据吉安市井开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的备案批复,就其采购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与磋商。
一、采购人: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消防大队
联系人:方先生联系电话:****-*******
地址:江西省吉安市吉安县京九大道262号
二、采购代理机构:吉安市无讼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女士联系电话:****-*******
地 址:吉安市吉州区安宁路15号2幢店面B15号
电子邮箱:jianshiwusong@163.com
三、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井开区智慧消防物联网采购项目(第三次)
(二)项目编号:赣无讼政采字JA【2019】004-3号
(三)分包情况:禁止分包、转包
四、采购预算控制价:51.6万元。
五、交货期: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货物的交付与安装。
六、采购内容及基本要求:
货物名称 | 技术要求 | 数量 | 备注 |
智慧消防物联网相关软件及设备 | 详见第三章采购技术要求 | 一批 |
注:本项目不允许提供进口产品参与采购活动。
七、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一)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材料:
1.若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则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三证合一;
2.若供应商是事业单位则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若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则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
4.若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则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证明文件(实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不需单独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
注:供应商自行选择提供材料方式: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或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查验。
(二)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提供开标前6个月至今任一段时间内的缴纳税收证明资料或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提供开标前6个月至今任一段时间内的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或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原件;
(四)提供上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开标前6个月至今任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或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提供近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按其成立时间起算)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原件;
(六)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根据吉市管办字[2018]4号《关于在全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通知》相关要求,供应商应当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结果加盖单位公章,其查询记录截图时间为开标截止时间前7日内有效。
特别提醒:以上所有资格条件证明文件除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外,还须另外准备一套在开标现场单独递交,并在文件袋上注明响应人名称,代理机构概不接收零散资料。在开标时将展示资格条件中的(一)、(三)、(五)项。
八、凡有意参加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自行在指定媒体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等资料(包括补充变更等),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响应文件的份数:正本1份、 副本3份),按时参加磋商会。
指定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西省政府采购网、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市政府采购网。
九、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本次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招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一)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0000元,采用电子系统缴纳方式,具体如下:
投标人应自行考虑其投标保证金出账时间,请各投标人以转账方式从企业开户银行的基本账户提交到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入系统后获取的任一账户生成的虚拟子账户中,如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未到账,则投标人的投标无效。
收款单位: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登入系统后获取;
帐 号:登入系统后获取。
注:
1.投标保证金从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缴纳至系统生成的虚拟子账户。
2.缴纳成功的投标人必须查询到账,并打印缴纳凭条,否则保证金视为无效。投标资格以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母账户到账时间为准。
3.投标人应登陆江西省公共资源网网上交易系统,仔细检查用户库信息中本单位的银行基本账户是否填写正确和规范;账户不正确、不规范的单位,请尽快修改正确并完善,提交监管部门审核通过,以免影响正常投标。开标时如电子交易系统显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将作无效标处理。
4.投标人对保证金相关事项有任何疑议,请致电:
新点公司客服:********00或邬工181*****295。
十、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十一、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2019年10月14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十二、响应文件提交及磋商地点: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开标厅。
十三、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
十四、已提交了磋商保证金的供应商,如不能参加此次磋商活动的,请在磋商截止时间的前一日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否则,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吉安市无讼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9月29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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