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信用社灾后重建营业网点办公设备采购(第二次)招标公告

农村信用社灾后重建营业网点办公设备采购(第二次)招标公告

采购公告标题: 青川县农村信用社灾后重建营业网点办公设备采购(第二次)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 青川县农村信用社灾后重建营业网点办公设备采购(第二次)
预审公告: 无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 HLCG[2011]002号 公告日期: 2011年5月19日15时38分
行政区划: 广元市-青川县 采购包个数: 4个
采 购 人: 更正公告: 无
委托招标单位/
采购中介机构名称: 广元宏林建设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中介机构编码:
包号:1 类别:货物 采购单位:青川县农村信用社
包的描述: 电子监控设备、监控中心设备(详见附件)
该包技术指标:
包号:2 类别:货物 采购单位:青川县农村信用社
包的描述: WIN终端、刷卡器、指纹仪、密码小键盘、票据打印机、报表高速打印机、报表打印接入设备(详见附件)
该包技术指标:
包号:3 类别:货物 采购单位:青川县农村信用社
包的描述: 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传真机一体机、路由器、投影、复印机(详见附件)
该包技术指标:
包号:4 类别:货物 采购单位:青川县农村信用社
包的描述: 自动取款机、POS机(详见附件)
该包技术指标:

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第一包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 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元;
2.指定的产品非投标产品制造商必须获得产品制造商的授权;
3.具备省公安厅颁发的三级及以上资质;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二)第二至三包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注册资金100万元及以上;
2.非投标产品制造商必须获得产品制造商的授权(或提供货物来源合法证明文件及相应产品质量保证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二)第四包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注册资金500万元及以上;
2.非投标产品制造商必须获得产品制造商的授权(或提供货物来源合法证明文件及相应产品质量保证书);
3.ATM柜员机需提供原厂商质保证明及原厂工程师免费上门售后服务证明;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在四川设有常设分支机构(分公司或办事处),能提供全省服务支持能力;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标书发售方式: 现场发售
标书发售起止时间: 2011年5月19日至2011年5月26日
标书售价: 200元/包(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标书发售地点: 广元宏林建设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投标截止日期: 2011年6月8日10时0分
投标地点: 广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日期: 2011年6月8日10时0分
开标地点: 广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先生 ****-*******
吴先生 ****-******* 139*****023
传 真:****-*******
电子邮件: cg 1345@163.com
其它内容: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
1.营业执照副本(加盖鲜章复印件);
2.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doc">附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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